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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傳出去後,吳桂芝找了廠領導,說她大閨女宋琳琳可以嫁給李大明,二閨女宋嬌嬌拿進廠的工作名額。
宋琳琳才二十歲,廠領導覺得歲數有點小,但吳桂芝說,琳琳就崇拜英雄,非李大明不嫁,若你們廠領導不答應,我閨女一個想不開,出了啥事兒,你們可得負責!
廠領導一聽,這還被賴上了,無奈跟李大明說了,李大明本來也不願意,才二十歲,自己比她大那麼多,總有點老牛吃嫩草之嫌。
可架不住吳桂芝一趟趟地跟領導纏磨,領導呢,也是真怕出什麼別的事兒,就再三勸說李大明同意了。
吳桂芝問李大明要了兩百塊錢的彩禮。
李大明一個月的工資才二十四元錢,二百元錢,他得不吃不喝足足攢上大半年才行。
他是不想給的。
吳桂芝也太得寸進尺了,本來廠裡跟她說好了,給一個工作名額,其他費用就從簡了,可她又哭又鬧,說什麼養閨女就是賠錢貨,到臨了,一分錢也撈不下,她怎麼命那麼苦啊!
廠領導哪兒經得起她這樣鬧騰,開會商量了一下,決定這二百塊錢,李大明出一百,另外一百廠裡給報銷了,就只當是獎勵他救人了。
如此,李大明跟宋琳琳才結婚了。
其實,對於這樁婚事,李家也是不大樂意的。
儘管李大明沒進豐華白糖廠之前,李家窮得叮噹響,李大明是指定得打光棍了,可李老倔跟王翠花想想宋家要兩百塊錢的彩禮就來氣,他們偷偷去看過宋琳琳,那女子一副瘦弱的樣子,臉長得不難看,可過日子能靠臉嗎?就這瘦丁丁的樣子,能下田去幹活嗎?難道他們李家要娶一個千金小姐回來伺候著?
結婚前天,王翠花就跟李大明說了,大明,咱家情況你也知道,你是大哥,可得給幾個弟弟妹妹做榜樣,不能慣了那城裡媳婦毛病,她但凡進了咱們李家門,一切得聽我的!
前世的李大明雞啄米似的點頭,跟老孃保證,一定把媳婦調、教得服服帖帖!
王翠花這才點頭,說,自古揉倒的麵團,打服的媳婦,你聽孃的,娘不會害你。
現在,想想前世糊塗的自己,李大明都想抽自己兩耳光。
而宋家這邊呢,吳桂芝用彩禮錢給她孃家買了一千多片灰瓦,這一千片瓦磚瓦廠送就得十塊錢運費,吳桂芝哪兒捨得,正好廠裡放宋琳琳三天婚假,她讓宋琳琳在廠裡借了板車,硬生生在這三天裡逼著宋琳琳把瓦片拉去了她孃家。
宋琳琳腳上的這些血泡就是這三天磨出來的。
李大明捧著這兩隻慘不忍睹的腳,心裡直罵自己前世不是東西,都知道她會是自己媳婦了,為啥不去幫她拉瓦?
不對,這瓦根本就不該他們拉,吳桂芝憑什麼拿著他們的彩禮錢給她孃家買瓦啊?她孃家弟弟要翻新房子,關宋傢什麼事兒?
「李……李大哥,我自己來吧,怪……怪臭的!」
宋琳琳早就羞紅了臉,掙扎著要自己洗。
卻被李大明的大手按住了,「乖乖聽話,洗完了,我給你把血泡挑破了,不然明天會疼得走不了道兒的!」
他輕聲細語地說著,又輕輕撩起水來給她洗著……
一抹晶瑩瞬間就浮在宋琳琳的眼底,自打親媽去世,後媽進家,她就沒再被人如此溫柔以待過!
很多人跟她說,李大明雖是個英雄,可畢竟鄉下人兄弟姐妹多,爹孃又事兒多,等她跟李大明結婚了,還不定怎麼被那鄉下惡婆婆磋磨呢!
宋琳琳是不願意嫁的。
可後媽說了,若是她不嫁,那她就帶宋嬌嬌跟宋強子走。
後媽帶走宋嬌嬌,宋琳琳不管,那不是她們宋家的孩子,可帶走宋強子,就等同於摘掉老爹宋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