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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華方認為,日本國的選擇極其明智,加藤高明閣下為本國平民謀福祉的胸懷讓人佩服。那麼,以下是華方的議和條款,請加藤高明閣下儘快回復。&rdo;
1、確認朝鮮成為華國的保護國,日本不得在朝鮮駐軍。
2、日本向華國賠償軍費三億華元。
3、日本歸還本屬於華國的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
4、日本在十年內海軍戰列艦噸位不得超過一萬噸、裝甲巡洋艦噸位不得超過兩萬噸。
5、日本在十年內擁有的陸軍數量不得超過二十萬。
6、華國租界日本九州島鹿兒島港99年,日本需提供華國駐軍的軍費。
7、華國擁有對馬海峽的航行權。
章臺炎慢慢合上手裡的檔案,抬頭看了看面無表情的眾人,相比他們的心情已經從震驚、憤怒,發展到沉默,過會就是爆發了吧!
&ldo;華方的提議太過匪夷所思,所有七條條款,每一條都讓人無法接受。第一條的朝鮮問題,大韓帝國(1896年,朝鮮王室在俄國的支援下,升級為大韓帝國,從此李氏朝鮮改國號為韓)王室正在與日本簽訂保護條約,很快就會成為日本的保護國,怎能出爾反爾?&rdo;反應過來後加藤高明試圖逐條駁斥,其中的第一條朝鮮,在對馬海戰發生之前,日本就在逼迫朝鮮王室簽訂保護條約,並完全控制了朝鮮政權。不過,簽訂保護條約前,朝鮮王室收到了一條神秘的資訊,因此極力拖延條約的簽訂。果然,不久後戰局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日本軍隊遭遇慘敗。再也沒有精力光顧朝鮮王室。因此大韓帝國得以艱難儲存,現在看來,沒有及時簽訂保護條約是日本的失誤,他們沒有太多的藉口繼續停留在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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