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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我以非我問我(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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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沒敢再待下去,邁起步子風緊扯呼,灰溜溜向鎮裡面而去,留下一臉懵圈的鞠鏡月。

徐山牽馬跟上,笑道:“公子不虧博覽群書,一點即通。我當初聽人說這話,好半天都沒有反應過來!”

武陵搖頭說道:“徐大哥就別打趣我了,這些東西,你肯定比我還懂!”

週一疑惑道:“麒麟大哥,徐大哥,你們兩個倒說說這話什麼意思!”

武陵笑道:“等你長大了,自然就明白了!”

徐山說道:“公子你這話有別意啊!”

武陵愕然,隨後無奈笑道:“沒想到徐大哥你是這種人!”

週一撓了撓腦袋,聽得一頭霧水。

幾人走在路上,引來不少目光。老人小孩的目光,大多在屠山身上。屠山肩扛大鼎行走自如,引得路人暗暗稱奇。路邊的女子,注意力則在武陵臉上。那張精緻帶著神秘的臉,看在眼中,動在心裡。大膽些的女子,停步駐足觀看,深怕少看一眼而後悔,膽小些的女子,不好意思地微微低下了頭,怕被人看到自己的花痴相。

一日之計在於晨。

這話在扶風鎮得到了完美的秉承與實踐。日上枝頭了,每走過一兩家,仍能聽到屋裡傳來的讀書聲。

這種風氣下,扶風鎮能出那麼多狀元,不無道理

進了扶風鎮,幾人在徐山的帶領下,入住了一家客棧。因為屠山扛著鼎的緣故,他與週一被安排在了一樓。客棧掌櫃怕二樓木板,承受不了鼎的重量。為了表示歉意,掌櫃少收了一些錢。

武陵在房間裡休息了一會,打算出去走走。

為了保護武陵,徐山正要跟著一起去,卻被武陵否決了。

徐山要趕車,不像他隨時都可以在車廂裡休息睡覺。趕車的辛苦,路上武陵深有體會。

下樓前武陵特意去了一趟隔壁陳斗的房間。

武陵敲了敲門,說道:“老爺子,我想出去轉一轉,可能要麻煩您陪我去一趟。”

裡面的陳鬥沒有開門,而是隨口說道:“你只管去就好了,需要我出手的時候,只要喊一聲就好了!你放心,在我出手三次前,你絕對不會有半事。”

武陵半信半疑,不過卻沒有多說什麼,轉身下了樓。

武陵找到週一,一番詢問後,週一並沒有這個打算。他在大山裡呆了大半個月,如今好不容易到了客棧,哪能錯過這麼好的睡覺機會。

武陵沒強人所難,獨自出了客棧,閒逛起來。

扶風鎮不愧是文化聖地,筆墨紙硯琳琅滿目,看得武陵眼花繚亂。

特別有意思的是,這些東西還有現做現賣。

像毛筆,有著羊毫筆、紫毫筆、狼毫筆等好幾種種類,其製作的材料,羊毛,兔毛、黃鼠狼的尾巴毛等,隨處可見,而且品相極佳。

這種情形,在筆墨紙硯上武陵還是第一次見。

毛筆的種類雖無法改變筆勢走向,但卻與字型的種類有著微妙的關係。

書上所說的“夫書,第一用筆,第二識勢,第三裹束。三者兼備,然後為書,苟守一途,即為未得。”,其中的“用筆”,說的就是執筆的方式和選筆的種類。

羊毫筆比較柔軟,吸墨量大,適於寫表現圓渾厚實的點畫。狼毫筆力勁挺,書畫皆宜。紫毫的筆頭挺拔尖銳而鋒利,彈性極佳,用於書寫瘦金體一類字型,表現更佳。用兩種剛柔不同的毛製成的兼毫筆筆頭,剛柔適中,勝任任何書畫與初學者。

武陵看得蠢蠢欲動,這些東西對他的誘惑力,可以說不亞於劍。

武陵最終沒忍住,忍痛花了三兩銀子,買了一隻上好紫竹管的紫毫筆。

因為他對筆鋒似劍芒的瘦金體情有獨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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