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4/5 頁)
又小,叫大冰的女孩有點胖,身上的白毛衣很緊,顯得肚子圓滾滾的,毛衣的袖子和腋下寬大,雙臂展開,形似蝙蝠。
音樂響起,大冰和小五激情豔舞,她們隨著音樂節奏瘋狂地扭動著身體,抬腿和轉圈的時候,觀眾看到裙子裡面竟然是“真空”的,沒穿內褲。
熱身過後,真正的表演開始。
她們先是表演了下身開啤酒、射氣球,隨後的表演專案更加不堪入目,觸目驚心。例如,把刮鬍刀片用線連在一起,放進下身再拉出來;例如,下身吸菸、吐菸圈……
畫龍說:“差不多了,小老弟,你跟我上。”
小協警語無倫次地說:“我……不太好吧,這麼多人看著……要不,等她們……”
畫龍拽著小協警跳上臺,怒斥兩個女孩,讓她們停止色情表演,接著掏出警官證件給臺下的觀眾看了一下,觀眾紛紛向外跑,包斬和蘇眉忙著疏散觀眾,防止踩踏事故發生。
畫龍等人說明來意,表示自己並非為掃黃而來。
歌舞團負責人願意配合警方調查,經過了解,死者張靜在失蹤的前一天曾與歌舞團人員發生衝突,雙方廝打成一團,張靜威脅要報警,最終,歌舞團方面賠錢了事。次日凌晨5點多,天還沒亮,歌舞團的帳篷門口吊著一盞節能燈,大冰和小五藉著燈光看到張靜一個人孤零零地站在公交牌下面,兩個女孩嚇了一跳,還以為見到了鬼,仔細分辨,才認出原來是白天吵架的那個女人。
這是目擊者最後一次見到死者,張靜揹著一個挎包,戴著帽子,看上去像是要出遠門。
老婆半夜離家出走,劉偉當時還在睡覺,失蹤幾天後他也沒有報警,這些反常行為引起了特案組的警覺。再三詢問,劉偉欲言又止,猶豫過後告訴特案組,張靜可能是去上訪了。
五年前,他們有過一個兒子,因為患有肺結核在省城第一人民醫院治療後死亡,張靜認為這是屬於醫療事故的非正常死亡,醫院方面覺得沒有過失,雙方各執一詞。正常途徑未能解決糾紛,張靜開始到省政府上訪,打橫幅、睡大街、堵大門,依舊沒有解決問題,張靜三番五次進京上訪,但每次都無功而返,被截訪人員遣送回來。
劉偉說:“我勸婆娘不要去了,沒用的,胳膊擰不過大腿。”
畫龍說:“你怎麼不跟你老婆一起去上訪?”
劉偉說:“我去過,把我拘留了,我就不敢再去了。”
蘇眉說:“張靜上訪,為什麼要在天沒亮的時候,偷偷摸摸地出發,居然連你都不告訴?”
劉偉說:“鄉里、縣裡、市裡、省裡都有截訪的,被發現就去不成了。”
上訪和截訪是什麼呢?
我們不妨從《法制晚報》上摘錄一段話予以解釋:“公民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以截訪的形式限制甚至剝奪公民上訪的權利,甚至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其實就是赤裸裸的違憲違法行為。截訪最恐怖和惡劣的是未經任何法律程式就可以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非法拘禁的刑事犯罪。長期以來,實踐中非法截訪現象大量存在,真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卻是極其少見。”
上訪人員,大部分是與地方政府當權者發生利益衝突時受害的弱勢群體。
截訪是個別地方政府行為,是違法的,也是存在的,並且大多數沒有得到妥善的處理。
特案組感到事態嚴重,這起案子的複雜性超出了想象。
梁教授部署了新的工作任務,畫龍和蘇眉前往省城醫院,調查張靜與醫院的糾紛,包斬與小協警冒充劉偉的家人,陪同劉偉進京上訪,瞭解死者張靜上訪期間的行蹤。
劉偉膽小懦弱,擔心上訪會被抓、被打,所以不太願意配合。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