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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要搶回去做你的第三十七房小妾。」
!!
??
這臺詞怎麼有點熟?
沈季瀾呆呆的愣在原地。
艹!
穿書了!
……
穿書類小說其實都流傳著一個不成文的規定:看到書中跟自己有同名同姓的角色的話,必穿書!
但是沈季瀾不知道啊!
他只是那天好奇,聽見坐在後邊的女生神神秘秘的討論著什麼沈季瀾、聞思遠之類的詞。
他以為是在說自己呢,就問她們在說啥。
結果就被推薦了一本書。
這本書中有一個角色跟自己同名同姓,但是是前期的一個小反派,在他看來,其實更像一個炮灰。
這個炮灰有著神奇的屬性,他當街想搶的小妾,是書中的幕後大反派,也是殺了他,還滅他滿門的人。
他為了搶人而踹倒的小妾竹馬,是這本書的主角攻。
而主角受就是寄住在他家裡的表弟,顧明琇。
屬性:萬人迷。
這個萬人迷將會被稱為修真界行走的「春藥」。
引發眾人爭搶。
男配一號為了他不惜成魔!
男配二號為了他化身變態,跟蹤、囚禁怎麼刺激怎麼來!
男配三號……
就連大反派為了他,也跟兒時的竹馬一刀兩斷,勢不兩立!
而最後的贏家只會是男主攻。
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目前男主攻被他踢了一腳!
反派正在當街被搶!
男配一號是他搶回來的第三十號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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