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頁(第2/2 頁)
溫臨想走,幾個阿姨拽著他不讓他走,唯愛公館附近就有個警察局,報警後警察很快就來了。
有點經驗的警察一眼就看出林以鹿的手骨折了,提出先帶她醫院拍片檢查。
林以鹿右手以前骨折過,養了將近三個月才養好,這一回不同,x光片顯示她不止手腕骨折,食指也折了。
右手打了石膏,食指上了夾板,一點勁兒都使不上,醫生找來固定帶,讓背著她那隻打著石膏的手。
陪林以鹿來醫院的警員拍好傷照,問林以鹿想怎麼處理。
溫臨這種情況屬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路邊監控錄影和人證都有,林以鹿要是不肯私了,又沒人來保溫臨的話,那警方肯定是要拘留他的。
女警員想了想,還是勸道:「妹妹,要不你還是私了吧,傷害你的那個男人他不是什麼普通人,家裡背景很牛的。他也不是第一次闖禍進局,我們局裡的人都認識他,沒過一會兒就有人保他出去。像他們這種有背景的大少爺,你還是別惹他,別跟他犟,私了吧。」
女警員說完盯著林以鹿那張臉看,人長那麼漂亮,就算她不主動去勾搭那些闊少,那些闊少也會去招惹她。
林以鹿淡淡地『嗯』了聲,拿出手機打電話:「原青學長,你現在有空嗎?我有件事想麻煩你。」
車很快的開到警局,女警員帶林以鹿進去,溫凝的辯護律師已經到了,他已經不是第一次處理這種事情了,一開口就是老話術:「林小姐,我是溫臨先生的委託律師,我的當事人……」
林以鹿直接打斷,壓根不想聽:「我的律師馬上過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