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約稿長篇出版(第2/3 頁)
掛了電話後,夏喻有些愧疚地揉了揉他的腦袋:「蘇念卿,你想吃什麼,我帶你去吃吧。」
因為身體的緣故,蘇念卿能吃的東西也不是很多,但是他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孩子,每種好吃的吃一小口,就已經很開心。
結束了吃飯,夏喻又帶著蘇念卿去電腦城晃悠了幾圈。
店裡面的人看著他們兩個是小孩子的緣故,並沒有人上前,正好夏喻現在手上的錢也不夠,就是看看價格。
桌上型電腦幾千塊錢就能買到。
但是讓她在家裡面偷偷放一個桌上型電腦,肯定是不可能的,至於膝上型電腦,夏喻的目光落在了櫃檯裡的模型上,對著價格後面的零,數了又數。
沒錯,是兩萬塊錢。
雖然現在這種電腦,效能很差,攜帶也不方便,但是價格在幾年之內,都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變化。夏喻想著,等自己有錢了還是能把電腦給買回來的。
畢竟只用來碼字的話,對電腦的要求不高。
兩個人正在電腦城裡面轉悠時,忽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姜宇耷拉著拖鞋,正在和一家店的老闆,說著什麼。
這裡不是學校,姜宇沒有和夏喻避嫌的意思,放下了正在說話的店老闆,就跑到了夏喻的面前,揚起了下巴,一臉咄咄逼人:
「夏喻,你到這個地方幹嘛?」
「隨便轉轉不可以啊?」夏喻也不怕他,也挺直了身子,不過她有點好奇,看剛剛那個店老闆和姜宇說話的樣子,還挺客氣,不像是應付小孩子。
「你來這裡幹嘛?」她問。
姜宇露出一個鄙視的神情出來:「我家要開個網咖,店裡面還缺十幾個滑鼠,我幫我爸來拿滑鼠。」
網咖!
夏喻眼睛一亮,是了,在電腦還沒有完全普及開的時候,這個城市裡面的大小網咖,如同雨後春筍一樣興盛起來。
看夏喻沒有再說什麼,姜宇臉上的嫌棄更重了:
「說了你也不懂,反正現在大城市裡面可流行這個了。你也別在這個地方瞎轉悠,小心把別人東西給弄壞了,押著你在這裡,你都賠不起!」
說完之後,姜宇大搖大擺地離開。
夏喻的眼中,流露出幾分若有所思。網咖剛開的時候,對身份證這種東西,管理的一點都不嚴格。
她可以先在本子上把小說給寫完,然後再去網咖上傳呀!
反正網路小說在電腦和網際網路沒普及之前,都處於沉睡狀態,如果只是實體書的創作,手寫絕對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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