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盯梢劉芬(第1/4 頁)
沒等吳經理辭退我,我先一步遞上了辭呈,辭職之後我首先去了一趟文理手機店,此時章文理沒在手機店裡,劉芬告訴我他去給客戶送手機了。不過我這次來手機店並不是專門來找章文理的,而是打探一下劉芬的情況。上次去看望我外婆,我大舅媽說劉芬已經兩個月沒有回家住了,我大舅媽詢問了她幾次,她給出了幾個看似合理的說法,首先楊乾去了秋雲所在的城市工作了,其次她厭煩了家裡到縣城的來回跑趟,最後她說工作太忙了,所以她就選擇了住在店裡。
我大舅媽的意思是讓我打探一下劉芬到底是不是如劉芬自己所說,她擔心劉芬揹著家裡有外遇。我問過章文理,他說劉芬晚上從來沒有在店裡住過,既然如此,很明顯劉芬撒謊了,可是關於這件事我又不能直接詢問劉芬,畢竟這是他們家的事,我做為他們的親戚也不好直接過問,思前想後我繞著彎對劉芬說:“在這上班累不累?”
“挺輕鬆的。”劉芬回答。
“上下班來回跑累不累?”
“還行吧!”她的回答有點隨意。
“你不如和章文理說說,住在店裡算了,省得天天跑趟了,要不然我跟章文理說一下這個事吧。”
“住在店裡不大方便。”
“在附近租個地方住也行,以前張緩就是在附近租的房子,也不貴,一個月才二三百塊錢。”
“其實我已經租過房子了,住了有兩個月了。”她隨意張望了下店外說。
“是嗎?在哪個地方?”我故作不知情的問。
“在花園小區。”我知道這個地方,楊芳就住在這個小區。
“我有個朋友也在那個小區,正巧我今天想去看望一下她,下班了我和你一起看看你住的地方吧!”
“改天吧,我今天不去租的地方了,打算回家住。”劉芬停頓了一下說,她既然這樣說,我只好順著她的意思了。
現在手機店裡有三名營業員,沒想到都是我認識的面孔,劉芬和秋芊自不必說,另外一名竟然是從首飾店辭職的孫丹,在首飾店我和她還沒怎麼熟悉她就離開了,不過後來我從付珍珍那裡瞭解了她的一些事情。
孫丹今年二十四歲,她的父親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她二十歲時有過一次婚姻,但剛一年就離婚了,她之所以會離婚和她父親有很大的關係,當初結婚時她丈夫拿了十萬元彩禮錢,按照習俗孃家一般不會把彩禮錢留下,而是把彩禮錢給女方帶到婆家去,女方家裡向男方家裡要這個彩禮錢說白了其實就是為女方要的一個保障。孫丹的父親當時也說了,彩禮錢先放在她孃家那裡,如果她在婆家生活的還算如意,她父親就把彩禮錢交給她,如果她在婆家生活的不如意,她父親就把彩禮錢留在她孃家,全當是對她丈夫的一個考驗,考驗期限是一年。
按理說做父親的這樣做也不為過,畢竟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可是過了一年,孫丹的父親沒有主動把彩禮錢交給她,她丈夫說想做個小生意,手裡的錢不夠,於是就讓她到孃家把彩禮錢要回來,結果因為她弟弟想要一輛轎車,她父親用那些彩禮錢買了一輛轎車,她丈夫一聽不願意了,和她吵鬧一頓後又跑到她孃家吵鬧了幾天,而她束手無策,只能夾在中間兩頭受氣。隨後她丈夫眼見彩禮錢要不回來,就把那輛轎車開走了,她父親氣不過,到她婆家吵罵了一頓,然後她父親撂下狠話說如果她丈夫不把轎車還回去,就讓她和她丈夫離婚,她丈夫一聽這話也急眼了,立即帶著她來到民政局領了離婚證。
離婚以後她父親不再張羅給她說媒,而是讓她在外務工掙錢,她掙到的錢幾乎都交給了她孃家,他父親再用她掙到的錢給她弟弟置辦婚姻大事。離婚第二年她談了一個男朋友,當她把男朋友帶到家裡時,她父親不僅愛搭不理,而且張著血盆大口要三四十萬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