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藝人專屬合同(第2/2 頁)
經常做同一班公車,在金妍兒在成為李以墨粉絲後也直接找上李以墨。
金妍兒是一個很特殊的粉絲:“李以墨xi你好,從今天開始我就是你的粉絲,我叫金妍兒,不是你認識的那個金妍兒,我跟她只是同名同姓而已。”
“我並不認識你說的那個金妍兒,但是我認識你,這段時間你一直跟我坐同一輛公共汽車,不對,應該說是我跟你坐同一輛公共汽車”李以墨開始去jyp當練習生的之前金妍兒就一直坐這輛公共汽車上下學。
成為粉絲的金妍兒在公車遇見李以墨最多也就打個招呼,只有真正放假的時候才會跑去jyp拍一些李以墨進出公司照片放在後援會的網站上。
其實每次金妍兒來拍照的時候李以墨都故意讓他多拍幾張,這樣金妍兒也不用浪費金妍兒的時間。
經過一段時間,李以墨跟金妍兒在這上面達成了某種默契。
至於對粉絲的離開,李以墨和金妍兒也沒辦法,也阻止不了,更加不會阻止,畢竟這是人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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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第二天,李以墨,趙權,任瑟雍,鄭珍雲以及李昶旻五個人一起出現在jyp的會議室裡。
在會議室裡,社長樸振英早已經在等候,跟樸振英一起還有兩名律師以及幾名成員的家人,舅舅羅鎮赫顯然就在其中。
出道在即,李以墨等人自然要跟jyp簽下正式的專屬合同。
像idol這樣經濟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是7年,不過這“一般”可不一般,因為很多公司會把合同時間拉得更長,以此來剝削旗下藝人。
就李以墨所熟知傻帽一般合同都超過十年,在分成比例上非常過分,也正因為如此一年後出現“東方神起解約事件”。
在“東方神起解約事件後”傻帽才跟旗下藝人重新確定合同,將合同年限改為七年,但在收益比例分配上,傻帽並沒有做出多少讓步。
專輯收入比例是95:05,公司拿95,藝人拿05。
如果單從這一項做對比,那jyp可以說是非常良心,jyp這邊專輯收入比例是5:5。
商演活動倒是都一樣,6:4,這樣應該算是韓國idol的主要收入,不過這是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人氣足夠高。
然後就是外海行程的收入,傻帽在這位方面做出了讓步,比例是3:7,而jyp這邊依舊是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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