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身份問題(第2/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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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汀娜則拿手杵著下巴,望著夏景行,等待對方的答覆。
“我現在剛到美國才一個月,沒法申請opt(f1學生簽證畢業後的實習期,一般12個月),也沒有綠卡。
可以開公司,但是限制很大。”
夏景行準備給兩人普法一下,“根據美國聯邦政府法律規定,留學生可以投資開公司,可以拿分紅,可以視察公司經營情況,制定經營計劃等等。
但是,留學生持有的是非移民簽證種類中的學生簽證。
這個簽證要求學生旅美目的必須是學習,因此留學生不能為所開的公司工作。
就算假期實習,也需要學校允許,並且工作時間不能超過規定時間。
如果我此時創立一家公司的話,可以當股東,但是不能幹活,明白了嗎?”
克里斯汀娜是美國人,不是很清楚留學生在美國的種種身份限制。
此時聽夏景行這麼一講,詫異道:“那你的意思是註冊公司後,你就不管了?”
夏景行搖搖頭,“目前網站還沒正式推廣,註冊公司的事可以緩緩,過段時間再說。
如果真的發展順利,將來我把f-1簽證轉成h1-b(工作簽證)。”
此時美國還沒出臺h1-b最新法案,可以自己創業開公司,再僱傭自己。
到了2010年以後,這種鑽漏洞的方法就行不通了,僱員和僱主、股東幾者的關係必須理清楚。
“或許你可以考慮一下eb-5投資移民,只要50萬美金,你就可以拿到臨時綠卡,只要創造10個美國人的就業機會,兩年後可以拿到永久綠卡。”
克里斯汀娜貌似不經意的提議道。
夏景行意味深長的看了洋妞一眼,擱我這旁敲側擊呢?
為了爭取在未來公司中佔據更多股份,夏景行點頭道,“你說的這個也是一個辦法。如果這網站發展足夠理想,我想我會追加50萬或者100萬美金投資的。”
“你確定?”
夏景行笑道,“當然,我沒有必要開玩笑,這一條都可以寫進我們的合夥協議中去。”
克里斯汀娜感到有些意外,大部分住三人間宿舍的學生家庭都不是那麼的富裕。
畢竟只要家庭條件允許,誰不想住單間呢?
當然了,也有小部分家庭優渥的學生出於交朋友、或者喜愛熱鬧的原因選擇住進多人間。
這並不絕對。
“好,那我們先簡單簽署一份協議吧。”
克里斯汀娜那對藍色大眼珠子一轉,“以三個月為期,三個月內不正式註冊公司,以規避一些身份上的麻煩。
但三個月後,網站發展順利,那一定要註冊一家公司,把股份給落實。”
“可以!”
夏景行比較欣賞洋妞這種較真,越較真說明對事情越上心。
看老大都同意了,小犬自然也跟著點頭。
克里斯汀娜接著道:“如果一年以內你要對網站追加50萬或者100萬投資。”
她停頓了一下,“就以50萬為例吧,那公司估值至少是50萬。
而且你也是網站的發起者和締造者,作為大股東,我肯定是沒任何意見的。
不過……”
都是千年的狐狸了,你跟我玩什麼聊齋啊?
夏景行覺得洋妞很聰明,但還是太年輕了,各種談判技巧都還很稚嫩。
“你直說吧,想要多少股份?”
洋妞挺起身,望著天花板慵懶地伸了個腰,胸前凸起一抹驚人的弧度。
發完騷後,洋妞說道:“我要2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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