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3 頁)
很簡單的資訊,但是足夠把我嚇一跳。好在只是心跳。我沒有出聲地和小孩先離開。回到路燈下,我對小孩說:“叔叔有把握把棒棒糖搶回來。但是要做一些準備工作。你先等一會兒哦。”小孩愣了一下,最後還是點頭同意了。看小孩眼睛裡有點懷疑我要藉口逃走的意思。
我也不想解釋什麼了。轉頭回鐵匠鋪拿我的訂貨。還好鐵匠鋪沒有關門。老闆今天完成了100個。比我想象的要快。他說現在遊戲剛剛開始,玩家定做的東西少,這次東西又簡單,所以做的比較快。這是一個好訊息。我於是又加定了100個,估計在我離開港口的時候可以完成。
我很快拿著我的寶貝回到小孩那裡。我讓小孩躲到一個樹叢後面。自己去找那個酒鬼的晦氣。
我若無其事地走過酒鬼身邊。走到他後背攻擊不到我的位置,我突然一劍刺向他的軟肋,然後轉頭就跑。但是我動作剛開始就發現劍被他抓住了。
酒鬼左手把劍抓住,右手又上來抓我。我哪敢跟這不要命的傢伙硬搶。立刻鬆開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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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一下激起兇性,酒鬼像換了個人一樣,醉態全消,邁著大步追過來。我不敢直著跑。跑到一個拐角,一個急轉彎,順手扔下一把東西。就是我剛剛定做的4角馬刺。這東西有4根刺組成,呈正三稜錐形,無論怎麼落地,總有一根刺朝上。我早就想把這東西用在遊戲裡了。可惜一直沒有機會。這次該是檢驗這項偉大發明效果的時候了。
在夜路上光線本來就不好。酒鬼又在高速運動中。很榮幸地踩到我扔出的20多棵馬刺中的3棵上。疼痛加上慣性讓他撲倒在地上,捱了更多馬刺。那些可是混和了劇毒的。呃,說是劇毒,其實這次雖然是致命魚毒。但是慢性的。對於打鬥來說,最有效的其實是像手槍蟻那種產生劇烈疼痛的毒。
儘管酒鬼倒下了,但是我還是沒有把握制服他。這傢伙就是一頭蠻牛,彷彿有使不完的力氣。我後退幾步做好了打假的姿勢。預防酒鬼下一步的動作。
慶幸我沒有猜錯。酒鬼身中數處傷還是能頑強地站起來,嚎叫著一手拿著我的毒劍,一手握著闊刃水手刀衝過來。
小樣。不信玩不死你。等他到了我預定攻擊範圍,我突然發難,一把胡椒麵撒過去。接著又扔一把馬刺,然後偷偷不出聲地繞到他身後一腳踢過去。酒鬼被踢向前一跨步。腳上的馬刺又多數枚。我掏出魚竿一輪。魚線纏在酒鬼身上,妨礙了他的動作。終於該我出手了。我掏出單筒望遠鏡。(因為身上沒有別的武器了)用細頭插到酒鬼的大聲罵人的嘴裡,用盡全身力氣捅過去,把酒鬼頂到牆根。
酒鬼痛苦地想伸手拔出望遠鏡,但是手腳被魚線捆住,動作不便,一時間拿我沒辦法。我趁機再給他下面傳宗接代的地方來了數腳連擊。眼看著這傢伙被踢得口吐白沫。這麼一折騰,加上毒副作用,酒鬼終於握不住劍。劍脫手,但是被魚線纏繞沒有落地。我一把奪過來,連續向這傢伙胸口刺了n劍。酒鬼最後化作白光。我第一次挑戰npc劍士終於成功。
“叮!”系統提示我因為第一個挑戰高出自己5級以上的對手成功,獎勵10聲望。
但是緊接著提示我由於在較量中使用卑劣手段,扣除20點聲望。
再然後提示我經驗達到升級要求,等級升為2級,劍術升為1級。看了看排行,現在伺服器中等級最高的就是主記長和我兩個2級玩家。
當我以為這事結束的時候,系統繼續提示。由於馬刺和胡椒麵、魚竿、望遠鏡在遊戲有破壞遊戲平衡和比試公平的嫌疑,以後禁止非戰鬥道具在鬥毆中使用。馬刺沒收,損失按照原價10倍賠償。
馬上游戲幣進了我的口袋,還好,毒沒有被禁。不過這次收入算不錯了。除了這塊錢。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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