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熟人介紹的才貴(第1/2 頁)
由個人出資的‘墊資過橋’行為,屬於民間借貸的行為之一,本身是合法的。
但其中有幾個關鍵點。
第一,資金的來源要合法,不能涉及非法集資、洗錢等違法行為。
第二,年利率超過36%,即可被認定為高利貸,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第三,如果有多次向不特定人群提供‘墊資過橋’,即可認定其行為具有營利性,構成職業放貸,簽訂的合同無效。
不過目前還需要再確認一些細節,金勝才能給出具體的方案。
“蘇先生,你說當時簽訂完合同之後,對方直接就轉賬給你了對嗎?”
“對”
“那賬戶的歸屬人,是不是他本人。”
“是的,我這裡有特意列印出來的轉賬記錄,你可以看一下。”
這時候,一直坐在旁邊沒說話的柴慧,直接遞了兩張紙過來。
金勝接過後看了一眼,確實是毛福生的名字。
沒有涉及到公司,處理起來就簡單了不少。
“蘇先生,毛福生那天去你家裡要賬的時候,具體說了什麼威脅的內容。”
蘇友德皺著眉頭搖了搖頭道:“他沒說直接威脅的那些話。”
“只是臨走的時候,提了一句。”
“說他自己幹這一行好多年了,還沒有人能賴賬,一毛都不能少。”
金勝心裡冷笑了一聲,這麼自信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後面有人,還是在‘吹牛皮’。
至少上一次這麼牛皮轟轟的人,縫紉機都已經踩冒煙了。
“蘇先生,你們當時籤的‘過橋’合同有嗎?”
蘇友德搖了搖頭道:“沒有,只簽了一份,被他拿走了。”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意思是說,只要雙方當事人具備完全的民事責任,行為能力。
並且合同的內容合法、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那麼即使只有一份,該合同也是有效的。
金勝本來還想看看內容,爭取再找找漏洞的,倒是無望了。
不過沒事,自己還有招。
只是得先看看蘇友德的具體訴求是什麼?
“蘇先生,你想讓我怎麼幫你?”
蘇友德立即開口道:“我就想和平的解決這個事情。”
“本金我肯定也願意一分不少的還給他,但要給我點時間。”
“否則跟個‘牛皮糖’一樣粘著,實在是難受。”
“要是他再玩點下三濫的招數,影響到了生意,那我的損失可就大了。”
“不瞞你說,我之前找過幾個治安方面的朋友,像這種經濟類的糾紛,他們也沒辦法插手。”
金勝能明白他的擔憂。
幾百萬的利息,不是一個小數目,對方不可能輕易的放手。
蘇友德生產的東西,主要還是依靠網路。
要是對方去散播欠款不還、賴賬之類的東西,還真會影響到口碑這一方面。
既然人家能借這麼多錢,肯定也是充分了解過蘇友德的情況。
別說還有一個昌鴻文在旁邊打輔助了。
金勝本來還想發揮一下,把兩人給弄進去的,但蘇友德都沒提,自己也就不用費力了。
只能小小的玩一把算了。
“蘇先生,你每次付的96萬利息,也是直接打到毛福生的賬號上嗎?”
“不是,是一個叫俞悅蘭的賬號。”
“嗯......”
金勝點了點頭,這個毛福生倒還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