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部分(第1/4 頁)
解決,怎麼樣?”經過做工作,他們同意商量,晴江和雲文就走出了會議室。
等死者家屬商量好後他們才進會議室,他們進去後,王雲文就問他們商量的意見,那位六十多歲的老人代表死者家屬說:“現在人已經死了,他們要醫院賠錢。”雲文接著問:“那你們認為要醫院多少錢才能解決?”他回答說:“他們經過和死者家屬商量要賠二十五萬。”二十五萬元錢對當時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數目,晴江和雲文也不敢馬上答覆他們,再說這是醫院出的事,賠多少還得醫院領導定。雲文只好對他們說:“你們的賠償數目太高,這麼多的錢我們也定不了,我們得和中醫院領導商量。我想你們是不是先把屍體運回去處理了,賠償的事宜改天再商量。”“不行,如果你們定不了,可以把醫院領導請來,由他們來定,我要問他們死一個人二十五萬錢多嗎?”面對這種情況,雲文和晴江只好又做工作,說醫院領導今天去開會去了,不在醫院。可經過多次做工作他們就是不聽,一定要見醫院院長要他給予解決。
這時已是下午四點多鐘,大家都感覺肚子有些餓了,雲文就提議先去吃飯,吃完飯再說,可他們不同意,一直在會議室裡僵持著,他們不走,晴江和雲文也不好得走,因為他們怕他們不在就出亂子,就一直陪著他們在那裡耗時間,大家口也說幹了,肚子也餓了,可就是沒有辦法解決。最後晴江就主動和雲文商量由醫院先預支給他們一點錢,叫他們先處理屍體。
大約到了下午五點左右,也許是他們也累了,又考慮到他們畢竟有很多人沒有吃飯,就勉強同意由醫院先預支一萬伍仟元錢給他們去處理屍體。到了第二天早,醫院又打電話來說,他們並沒有處理屍體,屍體還在停屍房,他們還買了一口棺材擺在醫院門口,醫院要他們趕快去幫助處理,否則他們就無法正常的開展醫療工作了,他們只好又去做死者家屬工作,他們又是哄,又是撮的,好話說盡,軟硬兼施,用盡了各種手段,做了五天的工作,他們才勉強同意處理屍體。
對於醫療損害事件的發生和處理,因受高額醫療費用、藥品虛高定價、商業賄賂和新聞媒體的不實暴光影響,社會上已經形成了一種不良惡習,就是很多患者和家屬對醫院的不合理收費有很多意見,他們把這種意見間接的轉嫁於醫院、診所的醫生,而不問醫院或診所有沒有責任,只要有患者損害或者死亡,就去醫院或診所鬧事,要醫院或診所出錢買平安,有時連政府也得幫助出錢才能解決,當病人家屬把棺材擺在醫院門口時,只有衛生行政部門的幾個人在那裡唱獨角戲,能解決也得解決,不能解決也得解決。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五十章 醫療糾紛處理(3)
按晴江的想法對於那些不明事理有意擾亂公共衛生秩序的不法人員,公安部門應該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採取強制措施進行制止才是,可事情卻不是這樣的,沒有其他部門參與解決,更沒有采取什麼強制措施加以制止。有的人甚至還把醫療損害與一般的商品消費等同起來,認為病人就醫就是應該像商品消費一樣,一旦病人不滿意就應該賠償,可它能等同嗎?病人是有病才去看病,你不像商品一切都是完好的,更何況人不是商品,他的生命是無價的,每一個醫生他們的願望都是為病人治好病,沒有那個醫生是有意去把病人治殘、治死,你說是嗎?
()好看的txt電子書
因上述不同原因的存在,以至於很多的醫務工作者們談起醫療故事就害怕,雖然近來有的省衛生行政部門與保險公司聯合讓醫院或診所買保險,以達到賠償的目的,可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保險公司又不賠錢,而那些患者和家屬根本不去鑑定,他們只知道一旦人死或者有醫療損害就應該賠錢,而那些醫院和診所是有滿肚子的苦水無處訴,一旦出醫療事故只能怪自己倒黴。親愛的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