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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側過臉,在不經意間對著畫外的人微笑。
神說要有光,於是那束光筆直地照進少女的眼睛裡,點亮了另外一個人的世界。
這幅畫和其他作品比起來,明顯要稚嫩不少。大抵是畫得太早,創作者的技法還不夠成熟。
溫夢看著它,如同看到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年。他獨自坐在畫室裡,對著一面之緣的影子,在速寫本上一筆筆描摹、一點點完善,想要把他人生最初的愛戀完整記錄下來。
其實畫是沒有意義的,甚至詩歌也沒有。
前者不過是顏料的積累,後者不過是文字的堆砌。是創作它們的人花費了無數心血與時間,讓畫和詩活起來,賦予它們不一樣的意義。
而眼下這張紙,就承載了創作者的太多情感,變成了活的、會呼吸的故事。
它甚至還有一個名字。
叫做《奇蹟》。
這張小小的字條就貼在畫框邊緣,是廖維鳴的字跡。很顯然,他是這麼定義這幅作品的。
暴雨來臨的那天,廖維鳴曾經坐在沙發上一邊看《十誡》,一邊和溫夢解釋道:「這次畫展,我不要畫摩西分海,我要畫那種生活中會出現的神跡。」
溫夢好奇地追問過很多次,那種神跡到底是什麼。可廖維鳴繞著圈子,就是不肯回答。
而眼下,這幅畫終於給出了答案。
——她出現在他的生活裡,就是這個世界帶給他的奇蹟。
溫夢一直不能理解廖維鳴骨子裡的那種浪漫。
她總是覺得他有太多常人無法接受的想法,太敏感,又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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