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臨時盟友斯爾登(第2/2 頁)
“您猜的很對,就像我說的那樣這些東西只是見面禮。”
“這次我過來,更多的是想要了解殺人案件的具體情況。”
維吉爾很坦然的說出自己的目的。
“維吉爾先生,你是跨國公司的老闆,難道還搞不清楚具體資訊?”
斯爾登的意思是,你看我這裡漏的跟篩子一樣,有必要親自來一趟嗎?
“九頭蛇科技公司可是合法公司,要是我透過收買的方式得到我想要的,那我和誣陷我的人有什麼區別。”
“況且我的錢,可是合法收入,憑什麼要給那些犯法的人。”
前一句話是假話,如有必要維吉爾自然什麼手段都會上。
瞭解斯爾登性格的維吉爾,自然是見人下菜碟。
當然,維吉爾真心的覺得,把錢送給那些參與搞自己的人是一件非常噁心的事情。
“哦,維吉爾先生認為自己是無辜的!”
“那是當然!”
維吉爾理所當然的說道。
“事發當天,我還在九頭島上。”
“九頭蛇科技公司的員工都能為我作證!”
“如果您認為九頭蛇的員工證詞不能採信的話!”
“我這裡還有一個團的證詞。”
說話間維吉爾,再次拿出兩份檔案。
一份是員工的證詞。
一份是工程建設兵團的證詞。
上面密密麻麻的拇指印,說明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
斯爾登仔細檢視檔案,並沒有發現問題,直接將這些東西收起,心中對維吉爾信任了幾分。
“維吉爾先生,你說有人陷害你,可是陷害你的人,為什麼會用這麼拙劣的方式?”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維吉爾也思考過。
“斯爾登先生,您說一個11歲的孩子,殺人最多能判幾年?”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11歲孩童並不具備行為能力,根據判例,只能進少管所管教,成年後再次進入審判流程,再決定判刑年限。”
“所以即便是我真殺人,也並不能槍斃我是吧!”
這樣的說法,讓斯爾登皺眉,他覺得眼前的小孩兒,並沒有他說的那樣尊重法律。
“所以栽贓的人選擇在公海作案,同時用如此拙劣的方式,目的並不是讓我進監獄,斯爾登你猜他們想要的是什麼?”
經過維吉爾這樣提醒,斯爾登靈光一閃,想到一種可能,隨後他的臉色更加的難看。
“那份錄影!”
這些人將法律當做什麼了,又把我當做什麼了。
斯爾登牙咬的咯咯作響,發誓要讓踐踏法律利用自己的傢伙,得到該有的懲罰。
維吉爾點頭,心想妥了,臨時盟友加一。
隨後維吉爾說出自己真正的目的。
“既然他們的目的是錄影,那斯爾登先生您就不好奇,緹娜女士為什麼一口咬定我就是兇手,於此同時還能透過測謊儀的檢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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