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零 往事不能提(第1/2 頁)
話不多說,轉眼十二月,我媽又犯病了,保姆打電話告訴我在東河中心醫院IcU。
與此同時,我公公心跳過緩,在昆區包鋼醫院安心臟起搏器。
我和小洪分頭忙活。
那天小洪抽空去接我,剛好小熊來電話。
小熊聽說姥姥爺爺都住院了,就說:“媽媽,你們這個月開始別給我打那麼多錢了,我一個月一千二就足夠了。”
我和小洪感動極了,這是多好的孩子啊!
我說:“給你那些錢也不算多,人家有的給兩千五三千呢,我不會給你那麼多,但是這些也足夠了,你在學校跟同學相處別摳摳巴巴的,計劃著該花就得花。
姥姥爺爺那兒不用你操心,我和你爸為人子女,該承擔的就必須承擔,那是我們應當該的分內事。
而且,你小時候我不就跟你說了嗎,咱家的錢,分幾部分,一部分是咱們日常生活,一部分是家庭未來發展包括你的成長教育,一部分是老人養老看病,一部分我和你爸將來養老,還有就是以防萬一突發事件儲備。
爺爺姥姥養老看病的錢,我和你爸早有準備,不用你操心,你只要做好你自己的事就行。”
掛了電話,小洪感慨萬分:“老婆,這個家有了你,真是萬幸啊!”
那時,各大醫院的IcU已經不讓家屬進去伺候了,都是有專門的護工在裡面。家屬在外面有個統一的大房間隨時等候差遣。
我大哥又回來了,雖心有芥蒂但避免不了跟他互動。
他果然不提抗震樓過戶的事兒了,他又說要把他給我媽買的這個一樓送給我二哥。
“隨便,”我跟他說:“這是你們哥倆之間的事兒,不用跟我說。”
我都這麼說了,我大哥還要跟我說:“我主要是覺得你二哥對咱媽孝順。”
“哼,你這麼覺得就這麼覺得吧,我可不覺得。”
“還有啊,就是,你看啊,我比他大四歲,但是十幾歲的時候,咱家剛從農村出來那幾年,我倆去工地挖土方撿破爛,我身小力薄,重活都是他幫我幹了——我,我心裡一直記著呢。
後來1988年我結婚,咱爸給了我三千五百塊錢,你二哥後來跟我說我才知道,那是咱家全部的積蓄,咱們全家後來一年多沒吃過肉,這種經濟情況也影響了你二哥後來找物件結婚。
咱媽在我那兒腦梗了,我跟彤彤她媽鬧得不好,我一個人照顧不了咱媽就把咱媽送回包頭,這顯而易見就成了他的負擔,他也從來沒跟我抱怨過啥。
他因為照顧咱媽跟韓晴鬧得離婚了,我也挺愧疚的。
所以我就想把我給咱媽買的那房子送給他,就算是對他的一點補償吧!”
唉,看看我大哥,其實他對於我媽我二哥也是個好人;只是我二哥,在我看來,除了他小時候替我大哥幹活,其餘的,說的好像我大哥讓他吃虧了,那都是胡說八道。
我就記得,我大哥結婚,確實把家裡的錢都花光了,可是就沒影響我二哥吃喝。我那時候中午上學路上,不止一次,透過窗戶,看見我二哥坐在路邊飯館裡叫了好幾個菜,一個人在那大吃大喝呢!
什麼家裡沒錢影響他找物件,他自己長得也不出眾,舉止也畏畏縮縮,說話做事也不明事理,哪個女孩能看上他!
還說是我大哥把我媽送回家影響他夫妻感情了,那不是他自己看見錢往上撲要求去看我媽的嗎?兩口子打了二十年,那個韓大都能三番五次勾引小洪,估計早就紅杏出牆多少次了,過到五十歲能離婚,還能怪到別人身上?
我也懶得跟我大哥說這些,他腦子有問題。
不過真的,大哥說起當年我們從老家剛出來他和我二哥打零工撿破爛的事兒,讓我想起了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