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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換種說法,要麼調整一下語序,寫成了一篇600字的稿子(原稿500字左右),內容跟原稿差不多,唯一新鮮的東西就是水利部門確定了開工的日期。�
稿子第二天就發出來了。過了三四天,總編輯秘書轉給部門主任沈一封信,沈看了一言不發遞給我。我拿來一看就開始冒冷汗,寫那篇稿子的南方某報記者把我的稿子和他的稿子都寄了過來,重複的地方都劃了線,隨信寄來的還有他的採訪筆記影印件和淮河水利部門提供的資料影印件。總編輯批示:“望查實此事,如果屬實要嚴懲。”�
沈說:“把你的採訪筆記給我看看。”我拿出採訪本,那天的電話採訪記得還算詳細,文章中的要點也基本上都在,對方信裡的材料影印件內容和那份傳真內容也完全一樣———這時候才發現,其實根據這些東西,我完全也能寫出一篇稿子來,可是,為什麼自己就沒寫呢?�現在想想,那種行為不是抄襲是什麼?雖然文字比原文好些,可是骨頭架子是別人的,思想精髓也是別人的,屬於我自己的不過是那多出來的100個字而已!但是我那時候臉嫩,死活不承認自己抄襲,覺得那樣無恥的字眼怎麼能跟我扯上關係呢。先前很長一段時間的飄飄然頓時煙消雲散,心情如墜山崖,甚至擔心因此影響畢業的事情。一向睡得塌實的我,那個晚上居然夢見無數咄咄逼人的眼睛。�
沈其實很明白,但是她顧及了我的面子,沒有再提這事。後來她跟總編解釋這事時,只說我的稿子和那人的稿子實際上出自同一份資料,採訪的也是同一個部門,只是發稿的時間有區別而已———這當然是在替我說好話。總編聽了,說一定要跟那位同行解釋清楚。�
跟原作者解釋可沒那麼容易了,那人是南方某報的主任記者,資歷深厚———沈給他打電話時沒有再回避,而是非常誠懇地向對方道歉,這讓在一邊聽著的我汗流浹背,這些話明明該我自己去說的。�
我原來以為那人如此鄭重其事地興師問罪,此刻還不臭罵我一頓,沒想到那人聽了沈的道歉後很平靜地問道:“這是個年輕記者吧?”�沈說:“是個實習記者,很年輕,還沒從學校畢業。”那人說:“要是這樣你就告訴他以後不要這麼做就行了,年輕人誰不會犯點錯誤啊?他先要學會做人,做文章其實是件很簡單的事。至於別的懲罰就沒有必要了。”�
我沒有翅膀(2)
沈原封不動地把那人的話轉告我,我幾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然後就是臉有些發燙,由裡到外一波跟著一波翻滾起來。最後沈拿著那人的信問:“這個怎麼辦,是你拿去還是留在我這裡?”我想了想:“留給我吧。”�
從那天開始,蔓延在身體裡的虛榮和自喜都沒有了,被那人一句“先要學會做人”給盪滌得一絲不留;從那天開始到現在的六年時間裡,我在北青報發的700多篇文章、上百萬字,都是靠著採訪記錄再在電腦前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的,無論長短無論好壞,都是屬於我自己的東西。�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放那個抄襲我文章的人一馬的原因,因為兩年多前有個人放過我一馬,同時還教了我抵禦浮躁和投機的最重要的一課:做人。�
所以今天我才說,如果那人是個年輕記者,我只會給他打個電話讓他以後不要再這麼做了;不過這次抄我稿子的是個頗有名氣的老記者,我不敢奢求自己這樣一個愣頭青式的一相情願的想法能夠教導一個老江湖保持操守,儘管我用2000塊錢做了砝碼,那人也許會更心疼那20張鈔票,但是這仍然是件必須要做的事情,不管他還有沒有膽量翻動讓他汗流浹背的那幾個瞬間,就像在我辦公桌抽屜的最底層,壓著的那封多年前老記者來的信,儘管我經常閉眼不看,但是在我心裡它卻時刻醒著。�
有時候想想,當某些名利的東西在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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