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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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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眾歡呼聲迭起的那一瞬間,三個敵人呈犄角形向我飛撲而來。戰鬥的氣流籠罩住了整個競技場,四周的景色隨著我的後退而向前移動著。

敵人距離我很近,所以富蘭克林不會射擊。

第五個敵人會一種迷惑人的幻術,在我高速的移動中也沒有辦法發揮。

我不是直線退卻,而是在一百多米的場子中繞著圈子。並不是我甩不開他們,而是我不能給富蘭克林遠端攻擊的機會。

人對於等待時間是有耐心限度的,超過這個時間,後面等待的兩個人就一定會想方設法攻擊。

但是現在這個時間段,他們往往會忽視自身的安全——因為前面有主攻手。

這些個人並沒有得到相互之間的情報,但時間一長,相互熟悉之後,難保會有什麼戰術。

這種光跑不戰的行為,當然很快遭到了觀眾們的噓聲。就連觀眾都不耐煩,所以當我漸漸放慢速度,他們正是耐心消失的時候,一旦耐心消失,就會不夠謹慎。

衝在最前方的那個傢伙高高躍起,一個凌空向我踢來。

我本身也喜歡用這個動作,因為比較帥氣。可凌空飛腳其實是一個危險的攻擊方式——首先在空中沒有著力點,其次又屬於大開大合的動作,破綻比較大。所以以前沒少被楊老頭說項。

我向前一躥,反手拉出一道彎彎的念刃,對準他一鬆手。念刃如同弦上的弓箭一般,正對著他的胯下飛了出去。

攻擊的時候,攻擊點以外的地方,防禦總是弱的。更重要的是,我們的距離很近,近到來不及作出任何反應。

鋒利的念刃從他的跨下直透進去,鮮血就那麼從他後背噴了出去。

乘另兩個人一愣神的那一瞬間,我一把抓住屍體,衝著相反的方向急速竄了出去。

我的目標是富蘭克林。

老實說我對他的念彈十分忌憚,即便在這裡念能力被壓抑到了一定的程度,念力終究是念力——剛才念刃已經證明了,在硬運用不足的情況下,絕對可以當真刀真槍來用。

我距離他直線不到十米,這段距離花了大約一秒。在這一秒鐘之內他發了十幾個念彈,除了肩膀處中了一彈,稍微影響了一些速度之外,全都吃在屍體上。

接近他的一瞬間,我用力把屍體衝他扔了出去。富蘭克林一手扒拉開屍體,我已經竄到了他近前,雙手拉開一道念刃,攏向他的脖子。

請把這個場景定格,咱們先來探討一下,我到底是什麼系的這個問題。

事實上我從來沒搞清楚過這件事,因為當初做水見式的時候,我是壓根不記得正確判別方法,楊老頭又對此鄙視之,不停在一邊煽風點火亂叫什麼“特質系,廢了”之類的胡話。

特質系由具現系,操作系突變而來的例子比較多——酷拉皮卡的鎖鏈,庫洛洛的書就都是具現出來的。

在到這個鬼地方之後,我頗為羨慕富蘭克林的機關槍,開始研究遠端攻擊手段。但是槍是個太機械化的東西,我本能地不是喜歡。隨後想來想去,除了腦袋裡蹦出的那些格鬥遊戲之外,就什麼也想不出來了。

說起格鬥遊戲,那就要說到肥豬。肥豬的本名叫費澤,就住在我養父母家的對門,名字到挺文雅,人可胖得不行,眼睛都眯成一條縫了。

我剛被收養那陣,養父母怕我一個人孤單,就讓肥豬照顧我。這肥豬是個標準的宅,一進他房間除了遊戲機就是遊戲,除了遊戲就是遊戲雜誌,除了遊戲雜誌就是手辦。一上來我就被教導打格鬥遊戲“街霸三三”——死肥豬那陣子迷春麗,就喜歡用她草割我。我用的最好的是掃把頭,因為我覺得他的刀光特別帥!

然後我就想發刀光,可是氣絕不是那麼好外發的——我又不是放出系,能發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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