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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也要跟鬍子打上兩場。到時依託清風山易守難攻的地勢,多殺一些鬍子,想必也是有可能的。
在這漠河境內,除了清風寨鼎盛時期,匪眾達到五六百人,真正能過百人的鬍子窩並不多。象清風寨這種一水快槍的鬍子,更是從沒聽說過。
此次帶兵出城的朱昌聖,兵勇們用的都算非常不錯的制式武器。相比漠河其它山寨的鬍子,他們的武器無疑更正規,火力更強大一些。
正是有了這支槍桿子,朱昌聖才能在漠河混的如魚得水。畢竟,從死人堆裡爬出來的朱昌聖,比任何人都清楚,槍在如今這個年代,有時比金錢更加管用。
若是沒這百來號巡防營老兵的支援,他也不敢跟周勉玩什麼勾心鬥角。不管怎麼說,周勉是官,而他是民。這師爺,無外乎一個好聽點的狗腿子頭銜罷了。
朱昌聖清楚,他想從周勉身上得到什麼。同樣清楚,周勉這個新總辦,想從他身上得到什麼。可他更清楚,拉攏這些巡防營兵勇,他需要的是什麼。
隨著朝廷金礦開採日益困難,他能剋扣到的金子,真的非常稀少。沒了礦上的外快撈錢,要想保證這些兵勇對他的忠心,想來也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
所以眼下這個機會,他必須把握住。只要找到清風寨鬍子的藏寶地,那他便能真正成為,在漠河能跟周勉一較高下的人。甚至將周勉趕出漠河,也不是什麼太難的事情。
不甘屈居於人下的他,面對這樣的天賜良機,又怎麼可能錯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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