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巧送金元寶(第1/3 頁)
前世,張元明清楚的記得第一次獲得父母的認可,是把上班後的第一份工資上交。
那之後,父母才徹底把他當一個大人看待。
同樣,張元明想獲取張父張母的再次信任,必須做出一件讓他們刮目相看的事情。
這之前,把具現成真的金元寶轉交給他們,倒是不那麼重要。
尤其不能暴露金手指能力的前提下,金元寶來路不明,難以說清。
那選擇坦白金手指呢?
張元明搖頭,這種天真絕不可取,甚至反會讓父母懷疑樹妖附體。
而且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即使親生父母,也不能分享所有秘密。
金手指潛力巨大,可化為底蘊需要時間,以他目前的實力絕無法守住這潑天的富貴。
德不配位,必有災劫。弱小時,苟才是王道。
……
小院中,張父再次抬頭望向張元明,見兒子乖乖坐著,才又低頭繼續幹活。
張母加快了手裡的動作,這幾天因為張元明已經落下了進度。
小元鶯則懂事地把張父劈下的竹碎撿起堆積到一邊,以後作柴火用。
全家只有張元明在神遊天外。
終於,張元明苦思許久無果,看到忙碌的家人,尤其小元鶯也在出力,便暫時放下心事,來到院中加入勞動。
不過,大病初癒,加上年僅12歲,張元明很快感覺體力不支,
“二明去休息會吧。”
張父眼裡閃過讚許,但也知道兒子暫時不能過度勞累。
張元明沒有硬撐,回屋稍作休息。
再次出來,張母沒讓他繼續幹體力活,攔在身邊學習編席了。
張元明欣然向母親請教起來。
一家人忙到酉時,其間張元明安分守己,終於獲得了一絲父母的認可。
晚飯時,張元明詢問:“爹,咱家還需要編多少席子?”
張父心中合計:“月底,我們要交十一張席子,二十三雙鞋給王員外。”
“這麼多,還來得及嗎?”
張母擔憂:“只剩七天了,趁著今晚有月亮,娘提議夜裡趕工。”
張元明搖頭:“今天我看了娘和爹的速度。即使加上夜工,也來不及的。”
張父不悅:“你不用擔心,爹和娘自有打算。”
張元明有一點自己的想法:“我們不如去村裡其他編席的人家進貨,用先拿貨後付款的方法,然後……”
“哈”,張父聽到兒子如天方夜譚的話,先忍不住笑了出來,懶得駁斥。
張母皺眉:“天下哪有這等好事,你太天真了,不過有心幫爹孃已經很好。”
張元明並不氣餒,繼續爭取:“我認為以爹孃的信用,拿到鄉親們的貨不難。只要我們在長安能把貨賣了,七天的時間完全可以賺到衝抵席子和鞋的錢。”
後世是一個發達的商業社會,張元明雖然不是老闆,但不難想到這些。
但在張父張母的認知中,鞋和竹蓆哪有那麼好賣?王家村全村都是靠織蓆販履為業,最難就是賣掉家裡的手工貨物。
兩人不願意走出舒適區的心理,張元明太瞭解了。
後世的父母也和他們一樣,年輕時困於操作工,硬生生錯過了九十年代的創業大潮。
06年又不敢貸款買房,怕背上債務。等湊夠了全款,房價早就漲了好幾倍,那點錢買廁所都不夠了。
2023年,他的女友因為沒房分手,父母才終於後悔。
往事已矣,張元明提出退路:“我們可以先用自己的貨到長安去賣。賣得掉,擴大規模。如果賣不掉,就拿回來。”
張母稍有意動,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