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4 頁)
裡才是縣衙的心腹之地,中門西面是縣獄,東為寅賓館、土地祠。
看門的門子,讓衙役領著的百姓統統放過,至於其餘苦主親戚,閒得蛋疼來衙門亂逛的百姓,竟也是放過,讓他們進入中門。這是縣尊大人的意思,周知縣每次放告之日升堂辦案,都會允許百姓旁聽,以示公正清明。
過了中門,就是縣衙正堂,堂東為典史廳,堂西為庫房,架庫閣。正堂後面,則是知縣,縣丞、典史,主簿的宅院,這些地方就不對外開放,謝絕參觀了。
百姓們堆在正堂月臺上,算上來打官司的足有三四百號人。
“升堂!”
隨著一聲有力的聲音,升堂排衙開始。衙役們各就其位,口喊堂威,水火棍往地上戳得,嘟嘟直響。
外面幾百號百姓一下子就肅靜下來,充滿了對權威的畏懼。但見周知縣穿著官袍,邁著八字步走出堂來,師爺,主薄各跟在後面。
這周知縣當初在社學見時,林延潮就覺得此人官威很重,今日這等排場下一見,官威更是添了三分。周知縣就坐在明鏡高懸的牌匾下後,拿起案上放在一旁的告狀,與師爺說了幾句話後,坐在一旁的書辦唱名,審起案子。
主,告雙方跪在堂上陳詞,周知縣邊看告狀,邊聽二人述情。
審理了好幾個案子,都是狀紙看完,述情大多沒問幾句,就作了判決,除了重大的案子,才多問了告訴兩方几句話。
不是想不問,而是言語難通,而來告狀的百姓們又多不會講官話,審案的縣官都是外鄉人,還是狀紙最簡潔明瞭。林延潮這才恍然為何古代訟師業這麼發達,原來官吏斷案看得是紙面上的功夫。所以一張告狀的好壞,關係案子的成敗。
才審了一會,堂上就有打板子的,原來一個案子,父偏心後娶之婦,而刻薄前妻之子,後兒子狀告父親。而周知縣狀紙,情由未問,就命衙役先把兒子抓來打三十扳子。
原因是子告父,有逆倫常。
林延潮也是一點一點理順古人的思維。
儒家法治思想,傳承自兩漢的引經決獄。重倫常次刑法,清官海瑞就曾說過,與其冤屈兄長,寧願冤屈弟弟。與其冤屈叔伯,寧願冤屈侄子。不搞懂這一點是不。如明朝大臣給皇帝上奏摺,裡面總有一句,聖朝以孝治天下。以孝治天下,而不是以法治天下。
如此斷案更重是教化百姓,引導風向,而不是簡單的審案子。
兒子被打得鮮血淋淋後昏了過去,被衙役潑了一盆冷水,接著再審。看到這一幕場外的百姓,都有幾分色變。連林延潮也是有幾分震懾到,打官司真不是好玩的。周知縣一口氣審了十幾個案子,又五六個人遭了板子,吃了頓打。
“謝家告林家無故毆妻案,謝家,林家各出一人上前。”坐在書案上的書吏唱名。
謝總甲掃過林家一眼道:“林鋪司,請吧!”
林高著看了謝總甲一眼,腳跟沒有動。
“你莫不是怕了吧?”謝總甲諷刺道。
“謝總甲,對付你,我林家一個三尺小童就可以了,何必我爺爺出馬。”林延潮上前一步。
“你……你們不要自誤,”謝總甲罵道,他倒是沒想到林延潮與他對薄公堂。
“你放心,我不會手下留情的。”
“哼,到時候哭得是你。”謝總甲拂袖走進了大堂,在磚頭上跪下。
林延潮也是邁過門檻,踏進堂內,跪在謝總甲一旁。
林延潮也算是第一次在古代嚐到了下跪的滋味,臉貼在地上,只看到左右皂吏的靴底。
“抬起頭來!”
林延潮抬起頭,公堂上一目瞭然。周知縣正坐在公案之後,端起茶呷了一口,一旁衙役喝道:“堂下所跪何人,報上名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