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if番外:假如當年的冤案沒有發生(1)(第2/4 頁)
房中的人走空後迅速安靜下來,阿寸伸長了脖子張望,聽著聲音都遠了,他才慢騰騰地爬下床榻,穿上鞋子去牆邊踮著腳看。
那裡刻了很多字,阿寸又不識字,因此並不知道小少爺的名字是哪一個。
小少爺走後,很多人坐在院子裡閒聊,阿寸不與他們擠,自己坐在偏遠的地方。
他聽見那些人相互爭論攀比,無非是“小少爺今日與我說了話”“小少爺記住我的名字”“小少爺對我笑”之類的內容。
到後面大家都爭累了,聊得盡興,說起以後。
阿寸聽了才知道,原來大家是不能一直住在這裡的,等長大之後就要去參加科舉,或是另謀生路,總之這樣的好日子會有盡頭。
所有人都爭相發誓,說自己一定好好唸書,將來出人頭地為裴家所用。
阿寸卻不這樣想。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小少爺都沒再來此處。
而阿寸的學識也沒什麼長進,依舊認字困難。
二
隔年六月,又是一日休沐。
裴紹生再次來到郊外的宅院中。
今日他換了一身裝扮,卻也仍舊華麗金貴,腰間別著一根長笛。
像上次一樣,許多人將他圍在中央,將兩層高的涼亭擠得滿滿當當,催促裴紹生用長笛吹一曲兒。
裴紹生不大會吹,擠出了歪歪扭扭的調子,自己也覺得不好聽,紅了耳朵。亭中其他人卻安安靜靜聽得認真,見他放下笛子就立馬爭先拍手稱讚。
阿寸站在涼亭下遠遠眺望,見大家歡快地鬧起來,笑聲傳出老遠。
“你怎麼不上去看看,跟小少爺說兩句話?”三遊扒上他的肩膀,晃了兩下。
阿寸抿了抿唇,沉默不語,黑黝黝的眸子如一汪平靜湖水。
見他不答,三遊又道:“是不是很羨慕?”
阿寸緩緩開口,將兩個字咬在唇齒間,“羨慕……”
“同人不同命,有些人呢,生來就是天潢貴胄,投了個好胎。”三遊嘆道:“有些人,出生便是螻蟻,活不長。小少爺與我們不同,羨慕也沒用。”
阿寸抬頭,繼續朝涼亭張望。
此時不知
是裴紹生被撞到了還是自己沒抓緊,笛子脫了手,一下摔在涼亭的石欄上應聲折斷,摔下涼亭。()
所有人嚇了個半死,急忙動身尋找,忙活半天卻只找到了其中一半,恰逢裴延文又派人來喚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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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紹生不敢將他摔壞了父親送的生辰禮一事讓父親知道,只得衝大家擺擺手,把半截笛子藏起來,自己與下人一同離去。
他離開後,其他孩子圍著涼亭還找了許久,三遊也興致勃勃加入其中,直到天色將暮才遺憾離開。
沒人知道那半支笛子掉去了哪裡,只有阿寸看見了。
天黑之後,大部分人都熄燈休息,阿寸悄悄去了池塘邊,特地將褲子和鞋子都脫了後下水,慢吞吞地沿著池塘的淺灘摸。
即便是六月酷暑天,入夜之後池水也是冰涼刺骨的,阿寸凍得牙關打戰,俯身去找時怕打溼了衣裳,乾脆脫光,整個身子浸泡其中。
他年幼時差點掉進河裡淹死,從而學會了鳧水,於是憋著一口氣如此上下,耗了半宿的工夫才摸到那半截笛子。
阿寸一邊甩著身上的水一邊爬上岸,洗乾淨了身子後才抱起衣裳走回去。
後半夜他就發了高熱,一直撐到天亮,有人來喊他時才發現他燒得渾身滾燙,喊來了夫子帶他看病。
阿寸這麼一病就蔫了整整五天,直到小少爺再次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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