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無題(第1/2 頁)
吳窮恍然間回憶起從前,不知覺忘記了時間,阿寧還以為他摔傻了,也不管他,自己去找找有沒有逃生之路。
而吳窮的回憶,進度也到了最後一小段。
那個著火的商場裡,其實還有很多活著的人被困,但他一個普通人有什麼能力把人救出來,最後一個人都沒救出來不說,反而自己被煙嗆暈了。
他被消防員背出來很久後他才得知,當時消防員衝進去的時候裡面不止他一個活人,可當時只能救一個了,吳窮離的更近,所以只能先救他,把他帶了出來。
消防員們本來打算再進去救人,可即將踏入的那一刻,商場塌了。
吳窮知道了真相後,辭去了工作,陷入了迷惘。
有的時候,活著比死亡更殘酷。
活著的人會揹負著太多沉重的因果,而再也沒法變回普通人。
再後來吳窮生病,去醫院躺了幾天,意外得知了自己隔壁病床的那個小孩,居然是因自己而死的朋友的孩子,他急需換腎,可目前沒有腎源,家裡所有的親戚配型都不匹配。
吳窮當時也不知道怎麼想的,決定偷偷找醫生去問問自己如何,並且簽署了器官轉贈協議。
本來陌生人之間配型的機率是很小的,但或許是上天給吳窮一次贖罪的機會吧,那麼小的機率,他居然成功的配型成功了。
“這是最後贖罪的機會,我把他爹害死了,也的確該還他一條命。”
器官捐獻絕對不允許活體去取,於是吳窮選擇了跳江。
為了防止自己因為沒人發現而導致自己的器官腐爛無法使用,他還特意找了人。
找的不是別人,是那個孩子的母親。
專業撈屍人往往是要花錢的,花很多錢。
他怕她拿不出這麼多錢來,於是只能讓她撈了。
他跳江了,但意外的是,他又一次的看到了明天的太陽。
經過警察告知,他才知道了發生了什麼。
那孩子的母親最終無法過道德這一關。她是個教師,一直以來都是燃燒自己照亮他人,從來沒有讓別人燃燒去照亮自己的時候。
在吳窮嗆水暈倒過後,她下去救人,她水性很好,但不代表就可以把一個昏迷的人帶上岸,就如短跑第一不一定能拿長跑第一一樣。
他活了,她死了,死於溺水。
她的孩子也放棄了治療,由爺爺奶奶領回家。
等他找到的時候,孩子已經死了,他的爺爺奶奶也因為年紀大了而無人奉養,自知活不下去,於是……
沒錯,吳窮又活了,但他感覺還不如死了,他揹負著太多虧欠了。
後來他的死,實在是很窩囊,他是喝酒喝死的,因為太鬱悶,一個人喝酒,酒精中毒而死。
而他喝死的那個店鋪,本來店老闆開的好好的,因為他死了,店鋪也關門了。
而他死後送醫院送來的實在是太晚了,器官腐爛嚴重,已經無法達到移植標準。
是的,他甚至連死都死的這麼沒價值,沒有如他的願,成為一個拯救他人的人。
當他重生的時候,他開心極了,他感覺自己終於可以不用去想那些事了。
直到剛剛,他又犯了同樣的錯,但他不想再懦弱下去了。
之前他只是一個普通人,現在他終於有了改變一切的力量,他又怎麼能不去爭取一下,試著改變,不要重蹈覆轍。
“喂,這裡沒路,不如咱們爬上去吧。”阿寧拿著自己的手電筒,四下裡的一陣後,扭頭跟吳窮提議道。
但她一看,吳窮似乎是走神了,不由得有點不高興,一手按在他肩上,眼睛凝視著他道:“這個時候走神,你是真不怕死啊,雖然你是高手,但你這麼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