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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斯米爾諾夫要求&ldo;十六顆首級&rdo;。公訴人克拉西科夫大聲疾呼:&ldo;整個東正教會就是一個反革命組織。說實話本應把整個教會都關進監牢裡去!&rdo;
(綱領是很現實的,它幾乎很快就辦到了。它是雙方對話的良好基礎。)
利用罕有的機會我們僅將儲存下來的大主教辯護律師古羅維奇的幾句話引在下面:
&ldo;沒有罪證,沒有事實,連罪狀也沒有……歷史將會說什麼?(哎唷,真嚇死人!沒關係,它會忘掉的,它什麼也不會說!)在彼得格勒收取教會貴重物品的經過明明是完全平靜的,但是彼得格勒的宗教界現在卻坐在被告席上,並且某些人的手正在把他們推向死亡。你們所強調的基本原則是蘇維埃政權的利益。但是請不要忘記,教會是在殉教者的鮮血裡成長的(在我們這裡不會成長起來!)……我再沒有更多的話,但也很難結束我的發言。當辯論在進行被告還能活著。辯論一結束,生命也將結束……&rdo;
革命法庭判處十個人死刑。他們等死等了一個多月,一直等到對社會革命黨人的審判結束(好像是準備同社會革命黨人一起槍斃)。在此以後全俄中執委赦免了六個人,四個人(文涅明大主教;修士大司祭、前國家杜馬成員謝爾吉;法學教授諾維茨基及律師科夫沙羅夫)於八月十二至十三日的夜裡執行槍決。
我們務請讀者不要忘記&ldo;地方多數&rdo;這個原則。這裡有兩起教會案件,那裡就有二十二起。
社會革命黨人案開庭之前,十分抓緊制定刑法典的工作:到了該鋪好法律的花崗石塊的時候了。五月十二日,按照商定的日程,全俄中執委應屆例會開幕,但法典草案還是沒有來得及搞好,它剛送到戈爾基去請弗拉基米爾&iddot;伊里奇審定。法典中有六條的最高刑規定為槍決。這是不能令人滿意的。五月十五日,伊里奇在草案的頁邊上又補充了也必須實行槍決的另外六條,(其中有第六十九條:宣傳與鼓動……特別是號召消極反抗政府、號召普遍不履行兵役或納稅義務……)還有一種應判槍決的情節:不經允許而從國外返回(就像先前所有的社會主義者經常來回亂竄那樣)。還有一個與槍決相等的懲罰:驅逐出境(弗拉基米爾&iddot;伊里奇預見到那個不遠的將來,那時人們將從歐洲難以招架地湧向我國,但卻沒法強迫任何人自願地離開我國到西方去)。主要的結論伊里奇是這樣向司法人民委員說明的:
&ldo;庫爾斯基同志!在我看來,應當把槍決擴大適用於……(可代之以驅逐出境)孟什維克、社舍革命黨人之流的各種活動;擬定一個把這些行為同國際資產階級聯絡起來的表述方法。&rdo;(著重點是列寧加的。)
擴大槍決的適用!這還不明白嗎?(驅逐出境的有幾個?)恐怖手段這是一種說服手段廣好像清楚了吧!
而庫爾斯基還是沒有徹底清楚。他大約感到才盡技窮,實在不知道這個表述方法怎麼擬定,這個聯絡怎麼編造。於是第二天他就到人民委員會主席那裡去請求指點。這次談話內容,我們不知道。但緊跟著,五月十七日,列寧從戈爾基發出了第二封信:
庫爾斯基同志:現在給你寄去刑法典補充條款草案,作為我們談話的補充。……草案雖然有許多缺點,但我相信基本思想是明確的:公開地提出原則性的和政治上正確的(而不只是狹隘的法律上的)原理,來說明鎮壓的實質和理由、它的必要性和範圍。
法院不應該取消鎮壓;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