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每個人都應該是自由的(第2/3 頁)
明剛才,還沒有看到的人,此刻,就坐在最後一排,靠近後門的位置上。
隨意放在額前的碎髮,增添了青春的氣息,和諧的融入進學生群裡,沒有絲毫的衝突。
陳橙有些發愣,她沒想到他真的會來,還以為他只是說說而已…
畢竟,他也有許多自己的事情要忙,哪裡會陪著小孩子這樣瞎胡鬧。
可他就是來了,還來的這樣的準時。
眼神觸碰的那刻,周子卿的笑容像是海浪湧上沙灘那般悄無聲息,沖刷著沙礫更加明亮。
他伸出手掌輕輕的晃動,無聲的同陳橙打著招呼。
這一舉動很快讓站在一旁觀察著學生狀態的導員也發現了。
但因其現在並未做出什麼出格的事情,貿然行動怕是會影響整個會議的基調,因此只好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便沒再管了。
陳橙快速的將視線收回,她現在的注意力,應該放在眼下的事情上。
假裝整理著手裡的稿件,微不可見的細小弧度浮上嘴角,是連自己都意識不到的存在。
只覺得心好似靜了下來,有著力量支援,人也因此更有底氣罷了。
清了清嗓子,陳橙開始字正腔圓一字一句的念著手裡的發言稿。
明亮聲音讓在場的每一位週末迫不得已來開會的學生都聽的清清楚楚。
她說:
“本人是參與整場事件中的目擊見證者,也算半個親身經歷者,對於剛才導員所闡述的事情經過,將做出以下幾點的反對說明。
,!
第一,針對導員說這場會議是由於我們四個參與打架鬥毆所致進行反駁。
事實的真相是,我們只是作為舍友,單純的出去聚餐。作為長在紅旗下,見義勇為,勸解拉架的熱心群眾而已,並未參與到鬥毆當中,各位只需要看我們幾個羸弱的身姿和沒有半點傷痕的身體,就應該知道,導員這話屬於隨意扣帽。
第二,針對對於我們幾個是半夜被導員從警局裡撈出來這件事情進行反駁。
首先,不是半夜,僅僅是晚上的八點半左右,有警察局門口的影片監控為證,不知導員口中將晚上八點半稱為半夜的說法是從哪個國家的而來的?
其次,作為拉架勸架的好心人,因為不可避免的觸碰到了受害者,並近距離的參與了整場事件,因此作為目擊證人,去警察局裡做個筆錄,有何不對?我國公民有義務配合警方的調查取證,我們幾個只是認真的履行公民義務,難道這在導員心裡也算錯嗎?那導員的身份,我有理由保持懷疑。
第三,導員的言行舉止有汙衊我們幾個人身信譽的嫌疑,作為存證,從會議一開始我便已經全程用手機記錄了下來,若是日後我們幾個因為這件事情而對自身產生了不利的影響,那不好意思,導員,首當其衝。
以上,是我對本次事件做出的針對性反駁,接下來,我僅代表個人情感,發表自己的看法。
我的舍友因為懼怕導員的威勢,所以做出了檢討自己的行為,這並不是她們的錯誤,只是她們想安安生生的上學,安安穩穩的度過大學生活,不想惹事生端。
不巧,我是個有勇無謀的人,我今天的勇氣放在這裡,沒有任何的謀算,只是為了還自己和她們一個公道,不讓這盆汙水隨意的倒在我們身上而已。至於接下來我會遭受何等懲罰,不得而知,所以希望同學們不要輕易學習和模仿。
最後,我想說,各位身處頂級學府中,今後自是國家的棟樑,因為給學生身上隨意安插莫須有罪名,藉此擺脫自己管理不當事情而產生的不恰當會議,耽誤了各位寶貴的學習時間,這筆賬,應該是算在導員身上的。
每個人都應該是自由的,不應該為別人的錯誤而浪費自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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