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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時南宋政府對軍隊的監管力度較弱,武臣間跳槽、換單位的情況很普遍,而且以程式簡單著稱,不需要經過組織部批准,只需與用人單位的主將打聲招呼、同意接收即可。在王德的極力支援、鼓吹下,原本意志就薄弱的傅慶更堅定了吃回頭草的信念。然而,正所謂隔牆有耳,傅慶的舉動很快傳到了岳飛的耳中。
一日,岳家軍中的各軍統制舉行射擊比賽。但見傅慶勒定戰馬,挽起徵袍,左手搭上箭(估計是左撇子),右手扯滿弓,叫一聲:“著!”竟連續三次命中一百七十步外的目標,以壓倒性優勢毫無懸念地拿到了第一名。射完後,嘴角撇了撇,用眼睛斜視著岳飛,一副洋洋自得的樣子。
然而,最後領獎時,卻是岳飛以鼓勵後進為由,將獎品賞給了王貴,然後迴轉身,拍了拍傅慶的肩膀,用揶揄的口吻說道:“我說小傅啊!這戰袍和金帶看來你是用不著了,還是賞給需要的同志吧!”而對射擊冠軍傅慶卻僅僅給予了空手套白狼似的口頭表揚,外加水酒一杯。
這傅慶雖然從小到大不知道學校大門向哪邊開,但卻不是傻子,知道岳飛是在給自己小鞋穿。老傅囁嚅了幾下沒言語,忽然,恍然大悟似地瞪了張憲兩眼。
傅慶一喝那杯水酒,喝!還真是水酒,兌的跟白開水一樣的酒,真不知道是酒兌水還是水兌酒。原本就心裡供著火的老傅立即表示抗議,聲言自己才是當之無愧的“大獎得主”,強烈要求物歸原主、重新頒獎。“傅慶在清水亭有功,當賞傅慶!”隨後,“哐當”一聲,老傅將酒碗摔在地上,造了個稀碎。即史料中記載:“慶曰:“(當)賞有功者!”
見傅慶如此無禮,竟敢當眾頂撞自己,岳飛氣得直有些發喘,兩隻眼睛死死地盯著“案發現場”好一陣,然後緊趨幾步上前,一隻手放在腰後,一隻手指著老傅的鼻子叱責道:“不得無禮,還不退下。”
傅慶猶豫了一下,怔怔了片刻。大家原本以為這小子要來個回頭是岸,可誰知老傅猛地一咬牙,竟毫不畏縮,硬著脖子立在主席臺前,而且居然還膽大包天地拿眼打量著岳飛。
岳飛原打算嚇嚇老傅,讓他知難而退。可沒想到這小子居然跟自己裝起了“金剛戰士”。已經按捺了許久的嶽鵬舉終於動了真氣,就覺得一股有名加無名的怒火,直竄頂門。岳飛向左右使了個眼色後,大喝道:“不斬傅慶,何以服眾,誰與我拿下?”
在眾人齊努力下,很快,勢單力薄的老傅成了“階下囚”。
岳飛居高臨下看著被按倒在地,眼睛裡閃出逼人的寒光。饒是老傅膽子再大,也嚇得機靈靈打個冷戰。
“傅慶,你可知罪?”岳飛眼瞳一縮,面吐殺機。
“我,我……”傅慶目露膽怯,卻支吾著說不出話來。
餘怒未消的岳飛當眾下達了“斬首示眾,以儆效尤”的軍令,並親自操刀,將已經失去反抗能力的老傅當場擊斃。如史料中記載:“飛大怒,叱慶下階,取戰袍焚之,槌毀其金帶,乃曰:“不斬傅慶,何以示眾!”遂令斬之。”
後世的史學家對岳飛殺傅慶一案大多表示非議,認為傅慶畢竟是一員立有多處戰功的抗金猛將。何況老傅所要投奔的畢竟是和岳家軍在一個財務處開工資的友軍,而不是全國人民都瞅著來氣的“塔利班分子”。而且就算老傅有當眾“頂撞”領導之嫌,也是在維護自身“射擊冠軍”的合法權益,即便在萬惡的舊社會也不應享受到“肉體消滅”的待遇,頂多關兩天禁閉了事。
因此,結論是岳飛殺老傅一案屬於濫用職權,不僅意氣用事的成分較大,而且有濫殺、嗜血之嫌。
然而,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當時岳家軍新建不久,且多為遊寇、潰兵等類似於古惑仔的“邊緣人群”。在大敵當前的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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