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分成(第1/3 頁)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劉浩飛往全國各地舉辦了十幾場籤售會。
效果還是很顯著的,劉浩首專發行一個月的時間,光碟唱片的銷量已經達到了十六萬,磁帶的銷量更是超過了八十萬。
這加起來的銷量已近百萬!
如今很多報紙雜誌上已經開始大肆吹捧這件事情了,甚至有的已經提前宣佈劉浩是這個夏天最成功的內地歌手。
沒有之一。
劉浩的唱片公司不斷將目標上調,卻還是低估了劉浩的能量。
不過過了第一個月後,市場的新鮮感失去後,再加上如今盜版肆虐橫行,宣傳對正版專輯的銷售影響已經是微乎其微了。
劉浩的首專正版光碟唱片年銷售超過20萬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甚至達到25萬也不是不可能。
而磁帶還有大幾十萬的銷量。
不過現在只能任其細水長流了。
劉浩的第一專可謂是大獲成功。
按照合同約定,作為詞曲演唱及專輯製作人,劉浩可以享受專輯銷量的百分之二十多的分成。也就是一張五十塊的正版光碟唱片劉浩可以拿十塊多,一盒十塊多的磁帶劉浩可以拿三塊以上。
扣去各種稅收之後,劉浩第一張專輯光第一個月的銷售收入就超過了兩百五十萬!
總分成肯定是超過三百萬的。
這還是個人收入。
劉浩自己賺得盆滿缽滿,劉浩的唱片公司是賺得更多。
作為劉浩專輯製作宣發的公司,是可以拿到劉浩首張專輯超過百分之四十的分成。
不算扣稅的話,這已經是近千萬的分成了。
加上後續細水流長的分成,即使減去華藝兄弟的五十萬封頂的宣發費用,劉浩的唱片公司的分成營收鐵定超過了千萬。
企業稅收是小於個人稅收,劉浩的唱片公司最後的稅後營收利潤大約在八百萬左右。
合理避稅可以,偷稅漏稅不行!
擁有唱片公司一半股份的劉浩能分得四百萬。
當然,不可能將營收利潤全部分完的,大約會拿出一部分員工激勵,還得留下一部分作為公司運營,最後大約會分成四百萬左右。
而劉浩能分到兩百萬,加之之前的個人分成,第一張專輯劉浩的稅後總收入超過五百萬!
這還僅僅只是內地銷量的分成。
港臺和東南亞是交給了滾石唱片全權負責,劉浩的專輯已經在港臺和東南亞發行,滾石唱片根據市場估算劉浩在灣省的銷量在三十萬,港城加東南亞銷量更多。
也算是大賣。
不過相較於如今華語最頂級的歌手就有點不夠看了。
要知道前兩年張雪友發行的國語唱片《吻別》在灣省的銷量是創紀錄的一百三十五萬張。
零頭都不夠。
當然劉浩可不敢認為自己現在能比肩張雪友。
不過劉浩還是清楚自己內地歌手的身份還是影響了唱片銷量。
在加上滾石唱片多少在銷量上有所隱瞞。
滾石唱片曾表示過若是劉浩肯親自去灣省宣傳,唱片銷量肯定會增加許多。
不過劉浩思考了一番最後還是放棄了。
不說自己內地歌手去灣省宣傳很麻煩,即使去了灣省宣傳又能增加多少銷量。
十萬?還是二十萬?
再加上劉浩在港臺和東南亞的分成要比內地少得多。(按照和滾石唱片約定,劉浩和自己的唱片公司能拿到的分成不超過30,而劉浩個人分成不超過15)
明顯吃力不討好。
滾石唱片只能表示遺憾。
最終劉浩從滾石唱片那也能拿到超百萬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