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頁(第1/2 頁)
注意到他眼裡湧出的笑意,方姿耳根發熱。
——我叫陸焰,火焰的焰。
雙唇微闔,她憋住要出口的話,繞開陸焰回房間。
她真的很白,尤其又偏愛深色服裝。短袖下的一雙手臂纖細均勻,在夜色裡特別顯眼。
「餵。」陸焰叫住她。
方姿停下腳步,回頭。
她站的位置被遠處的路燈籠罩,烏黑的發映出淡淡的光暈。
眼尾微揚,他的聲音傳過來:「你不是要找人幫忙嗎?」
「你不是不願意麼?」
「你又沒問我。」
方姿默了默:「你能幫我提現嗎?」
相隔不遠,陸焰就這麼看著她。唇一挑,「行啊!」
——
方姿在涼亭裡等了幾分鐘,陸焰從樓裡出來,手上拿著一把黑色的大雨傘。
「走。」
他將傘撐開,示意方姿進來。
兩人走出大門,踩著濕漉漉的地面。
方姿問:「遠嗎?
他瞥一眼,「遠就不去了?」
可以白天再去。
舔了舔嘴唇,她選擇閉嘴。
巷口盡頭再往右走就有一臺自動提款機。並不遠。
陸焰把傘遞到方姿手裡,拿著銀行卡進去。方姿走開,跟他保持著一兩米的距離。
不久,他走出來,將一沓錢遞給她:「數一數?」
方姿道了聲謝,接過去放好,「回去數,外面不安全。」
陸焰怔了一下,隨即笑了聲。
低低沉沉的聲音,像大提琴。
將近十點,零星能看到幾個人竄進小巷。除了幾聲狗叫,四周很安靜。
沿路往回走。拿到錢,方姿才將疑問問出來:「你這次怎麼肯幫我?」
傘下,陸焰偏過頭,視線落在她精緻的臉上,「意外?」
「嗯。」
他掀了掀唇:「也是。畢竟你撞我一次又撂我一次。」
方姿一怔,沒有想到在金鼎那短暫的一面他會記得。
「錢包在哪丟的?」他隨口問。
「十里酒吧。」
「愛去夜店?」
她搖頭,「鄭南風約在那裡。」
難怪。那傢伙就快把十里當據點了。
「讓他幫你找人?」
「嗯。」
陸焰沒再問,方姿望著前方。一把傘,兩個人,傘面微微傾斜著。
「報案有用嗎?」她心有不甘。
「有用。」陸焰看著綿綿細雨,揶揄,「以後你小孩兒過來玩,說不定能把今天丟的錢包帶回去。」
方姿:「……」
回到民宿,透過手機掃碼把錢轉了過來。多了點零頭,是手續費。
陸焰看著,沒說什麼。
第二天天氣轉晴。
聯絡上鄭南風事情已經辦了一半。方姿打算多等幾天,如果找到人她要去看看,找不到人就回松城等訊息。
放鬆下來,這一覺睡到中午才起床。民宿裡午飯時間已過,方姿出門覓食。
點了份炒粉和茶樹菇排骨湯,吃完付了錢,出來時路過一家小便利店。
駐足,腳跟一轉走了進去。
收銀小妹正在玩手機,見有人進來,連忙收好,規矩地站在那裡。
大致瀏覽完,方姿走到收銀臺前,「棒棒糖還有多少?」
「什麼?」
她指著檯面上的棒棒糖盒子,「還有多少?我都要了。」
收銀小妹不敢置信地重複一遍:「全部?」
「嗯。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