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賢能(第2/5 頁)
好,多謝奧蘭德大公慷慨知會,”祖打了個響指,理了理壓在屁股下的長袍,端正了坐姿,說得是喜笑顏開,“那就得吊死,對,吊死他。如果可以,再搬弄些罪名、哦,不不不,若是臭名昭著的貴族,家族裡又能冒出幾朵純淨的百合花?趁機挖出他們的罪行,別留丁點兒反應的時機,通通吊死在大街上,家產抄沒歸公,暫入您的府邸儲存,豈非好事成雙?”
“有趣的提議。但若議會與熱心的貴族阻撓?”
“可不敢拖拖拉拉,管他們放什麼…胡言亂語,先殺了拿錢再說嘛。等事後,讓那位平民承認先行是誣告,再拿其他坐實的證據,以彰告處死那位貴族及其家族成員是合情合理,接著,給誣陷貴族、呸,勇敢的平民一個公正的判決,但絕不能定他死罪,最多抽頓皮鞭就行。待完事了,再找些要飯的、送報的、上學的到大街上、酒館裡、圖書館內議論些時日,不就造出了一個不惜以死勸諫大公,來換取惡人性命的勇敢者?還能扇一下議會和貴族老爺的耳光,方便日後拿捏,有機會還能再拿‘勇敢者’用上一用,幸運倍來啊。”
短暫的安靜後,大公偏過頭,對著擺放文學作品的書架搖頭微笑:“祖先生,你不覺得自己的建言略為偏激了?”
“有嗎?”聞言,祖稍作沉思,再答,“我已經相當剋制了。若大公認為這太走極端,那就只殺他一個人,儘量沒收他名下的財產。再不濟,誆他一誆,讓他和他的家人多拿些錢來贖罪,哦,如果要保留爵位,得交更多…大概相當於全部家產的百分之六十,最為合適。”
“頗為中肯,”大公側身扶額,笑容已漸放開,“第二道難題,當如何詳解?”
“奧蘭德大公,遇上這種倒黴事,莫管怎樣處置,永遠是先殺了再談最容易辦好,”祖傾高茶壺卻倒不出一滴水,唯有強忍口乾,接著闡述個人的見地,“明面上作富商紳士,暗地裡當走私販子,先判他有損格威蘭顏面,再批他有辱議員身份,總之,就責他辜負民眾信任,令議會上下乃至整個灰都和格威蘭都名譽掃地,再念他平日稍得人心,絞死,不奪兒孫之財產承襲,但要沒收一切走私所得,再設些能用罰金洗清的侮辱性罪名,看看他的家人是何態度,以便日後安排是留作打手還是送去上路。”
“祖先生,你似乎忘了那位僕人——揭發家主的僕人?”
“奧蘭德大公,嗯,恕我冒昧,在格威蘭,家僕與家主是哪種關係?純粹的僱傭,還是能處以私刑的…主人與奴隸?”
“奴隸?不,遵帝皇教誨,格威蘭沒有奴隸。至於私刑,按封國的律法,伯爵及以上的貴族有權處置領地內的部分罪案。當然,死刑及傷害身體的處罰是不應施加的。可有時候,有人偏偏忘了這教條,不請示議會、不通告灰都,就將無辜的窮人吊上高樹。”
“奧蘭德大公,我誠心誇讚一句——格威蘭的風氣當真遠勝大梁呀。就是在永安城,主人虐殺僕役之事也屢見不鮮。做工的男女,但凡惹了有錢有勢的人家不悅,輕則拳打腳踢,重則棒錘臀背,砸不死也成了殘廢。聽您剛剛所說,明事理的格威蘭貴族還曉得向議會與灰都通報一聲,可在大梁,這類事已習以為常啦,沒人覺得有哪處不妥。若有膽子肥的去報案告官,嘖嘖…會死的更難看啊。”
“哦?梁國的風氣敗壞至此?”
“封國的法紀,全在君主本人之好惡。大梁攤上焱王這麼個身兼繼承者之力的賢能國主,有些奇幻,亦在情理之中嘛。據說聖城也好不到哪去?武神治下的封地,軍士公然舉反叛之行,比大梁的綱紀更為廢弛呀。”
“嗯,承蒙祖先生謬讚。我們還是說回先前的問題吧。”
“哦哦,奧蘭德大公,看我這碎嘴尖舌,說得太遠了,嗯,嗯,”自責的同時,祖不忘抽了幾下嘴巴,連連賠笑,“據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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