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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陽城。
對方聲稱第一起案子案發的那個時候他應該才剛起床沒多久。沒記錯的話,他當時甚至還敲了對面的門,要和他一起同行的同事快點收拾完畢地出門來著。
蔣擇就此跨市託人查了監控,最後確實在那人下榻的酒店監控裡看見了對方大早上哐嘰哐嘰叫拍別人的門叫早的畫面。
被叫早的人在蔣擇帶人上門調查的時候表示這點他能證明,那幾天他們倆確實一直都待在一起地在陽城跑生意。
結果就是對方的不在場證明無懈可擊。
第二起、第三起案件也如此。
和死者有過情感糾紛,乃至於起過正面衝突的異性都是有的。但是兜兜轉轉,那些人在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都好好地擺在了警方面前。
巧的令人說不出話來。
第三十章 過往 所以,你最後為什麼又捨得鬆手了……
自覺找到了可供探查的線索, 但是順著線索查下去又一無所獲的蔣擇於某天下班後,一邊替週一夾菜,一邊下意識地問:「你怎麼看?」
「什麼?」冷不丁地聽到了蔣擇問話的週一抬眼問。
想案子的事想得快走火入魔了的蔣擇看著週一一臉懵的表情, 這才想起來,他似乎從來沒跟週一說過他們調查到的那些事。
所以在週一的眼裡, 他其實是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廢話。
而大概是週一當時放下筷子地表示願意洗耳恭聽地分擔一點的眼神太唬人,以至於蔣澤破天荒地提了幾句。
儘管在他眼裡,刑偵和金融是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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