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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麵包、肉和啤酒。歌手約莫十八歲,他大膽地瞧著他們,問他們打哪兒來,往哪兒走,路上有些什麼訊息等等,連珠炮似的一串問題,叫人不及反應。“我們兩個星期前從君臨出發的。”凱特琳挑了最安全的問題回答。
“我正要去那兒呢。”年輕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對說自己的事遠比聽他們的事感興趣。歌手們最愛的莫過於炫耀自己的聲音。“首相比武大會上財主老爺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賺的錢多到搬不動……呃,只可惜我後來把注下在’弒君者‘身上,輸了個精光。”
“諸神在上,賭徒本該遭天譴。”羅德利克爵士口氣嚴峻。身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樣對比武大會沒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順眼,”歌手說,“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騎士聯手把我坑慘了。”
“想必你學到教訓了。”羅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羅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鬍子,他還來不及回敬對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趕了過來,在他們面前奉上一盤盤面包,又從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著熱湯汁的肉片。另一個叉子上則有小洋蔥、紅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羅德利克當下就狼吞虎嚥起來,那侍者又跑去幫他們盛啤酒。
“我叫馬瑞裡安,”歌手邊說邊撥著一根琴絃,“想必你們在別的地方聽過我表演?”
聽他這種口氣,凱特琳不禁微笑。吟遊詩人鮮少光臨地處極北的臨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時代常見識這類人。“恐怕沒有。”她告訴他。
他在琴上彈出一個哀傷的音符。“那是你的損失。”他說,“你聽過最好的歌手是誰?”
“布拉佛斯的阿利亞。”羅德利克爵士立刻應道。
“唉,我比那老骨頭高明多啦。”馬瑞裡安說,“如果你肯花個銀幣,我很樂意證明給你看。”
“我是有兩個銅板,但我寧可把錢扔到井裡也不想聽你鬼叫。”羅德利克爵士沒好氣地說。他討厭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認為女孩子家學點音樂固然很好,但身體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劍,反而拿個豎琴哼哼唱唱,實在太不像話。
“你爺爺講話真酸,”馬瑞裡安對凱特琳說,“我本來是想歌頌你的美貌哪。說實話,我這嗓子生來就是要唱歌給國王和大老爺聽的。”
“噢,看得出來,”凱特琳道,“據說徒利家老爺愛聽音樂,想必你一定到過奔流城吧?”
“去過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輕飄飄地說,“他們還專門幫我備了一間客房,我和他家少爺熟得跟哥們兒一樣。”
凱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聽了會作何反應?她弟弟自從喜歡的女孩子被一個歌手給睡了之後,他對這個行業便痛恨至今。“那臨冬城呢?”她又問,“你去過北方嗎?”
“我去那兒做什麼?”馬瑞裡安反問,“那裡冰雪滿天飛,出個門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麼音樂?他們只愛聽狼嚎罷了。”這時她隱約聽見房間遠端傳來開門的聲音。
“老闆,”一個隨從的聲音從她身後傳來,“找個人幫我們餵馬,我們家蘭尼斯特大人要房間和洗熱水澡。”
“諸神在上。”羅德利克道,凱特琳急忙伸手製止他,她的手指緊緊攫住他的前臂。
瑪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紅微笑,忙著打躬作揖。“大人,真對不住,可咱們真的客滿了。”
凱特琳看到他們一行四人:一個穿著守夜人黑衫的老頭,兩個僕從……還有他,小個子好端端地站在那裡。“我手下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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