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找徐夢雲幫忙!(第1/2 頁)
“根據《華國刑法》第236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行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看你現在,情緒波動非常厲害,如果你等會兒再做出傷害被害人丫丫,導致她重傷、死亡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將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已經勸了你,你不聽,餐廳裡這麼多旁觀者都看著,你覺得要是事情發生後,我將所有人聚集起來,圍攻你,你還能勝利?”
“奶奶的,是這個女人先騙的我!老子,只是要給她教訓!”
林天冷笑,“所以呢?即便是她騙了你,可你也騙了她,不是嗎?”
“你明明是鼓風有限公司的老闆,卻不在事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通知自己的手下來付錢,而是故意把事情鬧大,我看你一開始的想法就是這麼齷齪,你就是想著,弄到最後,再逼迫她跟你睡一覺,了卻了這件事情?”
“你手段這麼熟絡,怕不是經常做?”
“你!”
男人啞口無言。
但回過神來,他指著林天怒罵:“你敢動手?行,老子喊人。”
林天卻不慌不忙地當面撥打出李慧茹的電話,放了擴音。
李慧茹:“林副總!這次鼓風有限公司故意拖欠我們款項,梁總的意思是說,鼓風曾經好歹是我們梁氏的合作物件,也不好把事情弄得太難看……”
“不,給鼓風有限公司發律師函,梁總那邊我會去說。”
“對了!最好是現在打電話給稅務局,讓稅務局去調查一下鼓風的稅務!”
“現在?”李慧茹語氣有些震驚。
“對,就現在。”
話音剛落,就見一道黑影從面前一閃而過。
原來是那傢伙,害怕地跑了。
見肇事者已經離開,四周圍的群眾紛紛給林天豎起大拇指。
林天也不想停留太久,將事情安排妥當後,轉身就要離開。
卻沒想到,一身狼狽的丫丫卻跟了出來,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眼眶裡閃著淚光:“林天!你今天不計前嫌的救了我,我是真的很感激你!所以我打算以身相許,嫁給你當老婆。”
“你之前不是一直都在相親嗎?你相親必然就是為了找到一個好的老婆,我願意成為那個人!你放心,我肯定在婚後,恪守本分,不會出來亂搞,也絕對不給你丟人。”
丫丫衝出來抓住林天的手臂,就已經讓他覺得大吃一驚了。
林天都沒反應過來,就聽到對方說了這麼一番話,臉上的表情有些遏制不住。
他奮力想要將手給抽回來,卻無濟於事。
林天嘆了口氣,直言道:“救你?只是因為看不過去,但如果因為這個而被你誤會,那我先跟你道歉。我呢,也沒有什麼其他的期望,只希望你在今天的事情過後能夠改過自新,不要再招惹是非,下次,我可不會再來救你了。”
林天奮力的想要將手給拔出。
但對方的手,卻死死的抓住了他的手臂,淚眼婆娑。
“我知道都是我做錯了,林天,你就不要生我的氣了,就算你現在不想接受我,我們也當個朋友吧。當朋友,你總不會還不接受吧?”
“朋友也不必了,你只要之後改邪歸正就可以了,希望我們之後,不要再有任何糾葛。”
林天一把甩開了丫丫的手,頭也不回的轉身離開。
他沒有看見,丫丫那有苦難言的模樣。
丫丫站在馬路邊,看著林天驅車離開,臉上的表情明顯變得很糾結。
…
前腳剛進入辦公室準備工作的林天,就接到了母親發來的視訊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