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3章 為了以絕後患(第1/2 頁)
但是關鍵的是,兇手沒有留下任何指紋,甚至是地面都用掃把清掃了,一個鞋印都沒有留下。
痕跡有,但是有關指向兇手身份的痕跡竟然一點都沒有。
雖然,當眾人看到出口就在202室正下方的時候,就知道秦雨應該就是兇手,可是證據呢?
沒有證據怎麼辦!
還是那句老話,光靠推理是不能夠將犯罪嫌疑人定罪的,最終還要拿出證據來。
不得不說,秦雨是陳言接觸的幾十名罪犯當中最謹慎小心的,即便是在陳言以前根本沒有想到的地下管網裡,盡然都用掃把把鞋印清掃乾淨。
但是,真的應了那句老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秦雨正是因為自己的謹慎小心,最終暴露了自己。
地下管網出口和入口處,深度大概有兩米多,安裝有鐵質的扶梯可以讓人攀爬。
秦雨進出地下管網再小心,也一定會使用扶梯上下的,所以正常來講他一定會在扶梯上留下腳印,只不過秦雨在使用過後同樣用掃把清掃了每個橫擔。
可也正是這種清掃讓一些浮塵覆蓋了秦雨遺留在橫擔上的腳印,這種痕跡肉眼看上去沒有破綻,但是用勘察的小刷子將浮塵掃去,就能提取到隱藏在下面的腳印了。
正如秦雨所說,他只是個千裝修的,如果他千過警察就知道這種痕跡應該怎麼清理,而如果沒有這處痕跡的話,陳言真的就沒有證據了。到時候,就只能懷疑秦雨,但是永遠不能給他定罪。
不過如果是如果,現實是現實。
“秦雨,我還有一點不明白的是,你殺死王旭的動機到底是什麼?“秦雨和王旭之間的關係源自於秦雨的父親當年因為和王旭喝酒之後意外死亡。
但是這件事情當年已經給出了定論,王旭對秦羽父親的死不負有直接責任。
醉酒導致意外死亡這種情況並不少見,並不是說誰和死亡人員一起喝酒,對方死了就要為對方負責。
因為飲酒是一種主動行為,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要不是強硬灌酒採取了強迫等非法手段,醉酒導致死亡的後果由本人承擔秦雨父親的死就是這樣的情況。
秦雨和秦風兩兄弟對父親的死是持有不同看法的,秦風就沒有和王旭發生過類似的衝突,那秦雨為什麼就抓住這個不放呢?
真的是為了父親醉酒導致死亡?
這裡面還有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秦雨平靜的看向陳言“當年的事情其實足有隱情的。”
“當年我跟著父親一起在幹工程,王旭一直是我們工程的監理員,幹工程的和監理員的關係肯定要好,否則話活就沒法幹了。”
“但是當時我只負責具體的技術工作,和王旭的溝通一直都是我父親。”
“我之所以一直盯著王旭不放,是因為在我父親死之前,王旭和我父親曾經倒賣過工地的一些材料。”
具體情況我不是特別清楚,我只知道他們賣的錢大概有50萬,這是我父親有一次喝多了,親口告訴我的。“
“可是後來我父親意外死亡之後,這筆錢就不了了之了,我找過王旭很多次,對方都說根本沒有這回事兒。”
“什麼沒有這回事,他就是想獨吞這筆錢!”
“而我父親死之後,我這兩年做生意不太成功,欠了不少外債,上個月我在原來的工地裡倒賣了一批劣質材料掙了30萬,可是事情被王旭發現了。”
讓我給他20萬,否則就告發我!”
秦雨攤攤手“他過去吞了我父親的50萬不給我也就罷了,現在竟然還要我再給他20萬1”
我這次給他了,我這一輩子的把柄都在他手裡摸著,他什麼時候缺錢了,什麼時候就可以找我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