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訂婚戒指(三)(第1/2 頁)
5法庭交鋒
紀琳像是丟了魂兒。今天是周建偉第二次來到店裡。
周建偉的目的很直接,他今天帶來了兩份材料:“紀經理,這是購買戒指的發票,這是這枚鑽戒的證書。”
紀琳才知道這枚鑽戒的價格是元。紀琳全程幾乎無話,她也確實找不出理由。
周建偉滿意地走出店門,因為他拿到了紀琳給的賠償款。
紀琳盯上了周建禕。記不清已經是多少次了,只記得每次差不多都是把頭低到塵埃裡:“周女士,我希望你把戒指還給我們。”
“我說過多次,我沒有看見過戒指。”
“周女士,你看你也是一個明事理的人,實在退不了,你賠我們一半的錢也可以。”
紀琳和周建禕的對話再一次無果而終。
周建禕的態度超出了紀琳的忍耐極限。她向法院起訴周建禕,要求歸還戒指。
原告越海市紅葉親親蛋糕連鎖有限公司彩虹路分公司訴被告周建禕財產返還糾紛案開庭。
開庭前,紀琳諮詢了一個律師。律師的開價是代理費5000元,而且不保證案件結果。紀琳權衡再三,還是自己親自出馬吧。
紀琳作為原告方紅葉親親蛋糕店的訴訟代理人出庭,被告周建禕親自出庭。
進入法庭調查。紀琳宣讀起訴狀。
審判員問周建禕:“被告,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嗎?”
“不同意。”
“理由是什麼?”
“蛋糕裡沒有戒指。我父親吃到的就是一顆石頭子。”
審判員轉向紀琳:“原告,你說被告收到了埋有戒指的蛋糕,有什麼證據嗎?”
紀琳拿出三份材料:“這是被告的訂單,這是購買鑽石的發票和鑽戒的證書。”
審判員轉向周建禕:“被告,對原告提供的這三份證據有沒有異議”
“有。訂單是真的,但是不管是誰,買鑽戒都會有發票和證書,說不定是紀琳自己買的鑽戒。”
審判員又問紀琳:“原告還有其他證據嗎?”
紀琳又舉著一份材料說:“這是當天晚上在周建禕家裡拍攝的‘石子兒’的照片。”
審判員讓周建禕辨認,周建禕的回答是:“這照片不是戒指,就是石子兒。”
經審判員許可,紀琳當庭播放事發當晚周建禕投訴的電話錄音。
審判員再問周建禕:“被告,對這份錄音證據是否有異議?”
“投訴是真的,我父親的牙被咯壞了,我當然要投訴。”
紀琳已經有些絕望:“法官,我請求補充證據。”
審判員准許並宣佈本次庭審結束,下次開庭時間另行通知。
紀琳其實沒有什麼新證據,這不過是她的緩兵之計,她匆忙諮詢了另一個律師。
“可以補充一種型別的證據,有了這個證據,這官司就十拿九穩了。”
“什麼證據?”
律師賣了一個關子:“我現在不能說,簽訂了委託合同我才能說話。”
紀琳諮詢的這個律師叫甘田。紀琳交了錢,簽訂了委託合同,她想知道這個神秘的證據是什麼。
再次開庭,作為代理律師的甘田提交了一份影片證據,影片的內容是麵點師是如何依據顧客的姓名製作蛋糕的過程。
法官問甘田:“怎麼知道麵點師把戒指埋錯了蛋糕?”
甘田回答:“因為被告周建禕的名字和另一個顧客的名字很像,所以麵點師犯了錯誤。”
法官問:“影片是當天拍攝的嗎?”
“不是,我們只是為了展示一個過程。”
審判員問周建禕對影片的意見,周建禕輕蔑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