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第2/2 頁)
心,經營範圍涉及物流、建築裝飾、房屋租賃、安保等多個行業。另外,公司還躋身金融投資領域,以大股東身份參股當地的萬輝銀行。
而他的兩個兒子,也繼承了一部分他這種野獸般的直覺,尤其是長子丁凱復。很多人背後都叫丁凱復「大瘋狗」。體格大,腦子瘋,人品狗,鼻子更狗,隔八百里地放個啞屁他都能聞著。誰想整他,基本還在準備階段就會被反殺。
丁凱復,原名丁雙燁,是丁增嶽原配夫人的孩子。本來他的童年應該是個頂配,但不幸四歲那年被綁架。隨後綁匪同夥內訌,還不等丁增嶽贖人,這倒黴孩子就被賣了。
賣到了個窮鄉僻壤,改名付金梟。生長環境一下子從頂配變成了不良。後來買他的那家人生出了兒子,他徹底沒人管了。
居無定所,也不上學,靠著民政一個月給的幾十塊,飯都吃不飽。
得不到關愛,也不受教育。再加上本性好鬥,心胸狹窄,付金梟註定不會長成個好餅。
他十歲的時候,就集結了十來個不良少年組成盜竊團夥,整日不是偷東西就是幹仗。
幹仗有時候為了掙錢,有時候為了尋仇,有時候什麼也不為。這些刺了毛的流浪狗,用粗糙的小手握刀,握鐵棍,握鐵鏈。但付金梟握狼牙棒——拿拖把棍,扎滿鋼針。這種狼牙棒招呼到人身上,會造成大規模的出血。用他的話來說就是「效果好」,「血花漂亮」。
他打架最狠,腦子最好,這些小子都叫他「梟哥」。別看梟哥十歲出頭,狠起來成年人都害怕。狠到什麼程度呢,曾經有個老痞子埋汰他,說他「小禿鳥耍大片刀,猴崽子裝炸藥包」。梟哥從屁股兜裡掏出一把摺疊刀,當場讓痞子沒了鳥。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