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諂媚的法家,跪舔的儒家(第2/3 頁)
所推崇的思想,可集中概括為“法”、“術”、“勢”。
所謂:商鞅變法,申不害用術,慎到重勢。
“法”,就是以嚴刑厚賞來推行法令。
使凡奉法遵令的人無或缺賞,凡犯法違令的人無所逃罰。
“術”,就是君王操縱臣下的手段。
那些聲色不露而辨別忠奸,賞罰莫測而切中事實的妙算。
“勢”,就是把朝廷的威權儘量擴大而且集中在君王手裡。
使其變成恐嚇的物件,以便壓制臣下,所謂“勢”即是威權。
這便是法家最主要的三派思想。
法術勢三派各有側重,而韓非子相容並顧,故此說他集法家的大成。
從術和勢兩派不難看出,他們認為最重要的是帝王的權術和威勢。
這哪有一點法治的樣子,根本就是人治。
就算是商鞅,提出依法治國,也做不到君王與庶人一視同仁。
同樣是讓君王超脫於律法之上。
秦孝公之子嬴駟觸犯律法,但因為其身份尊貴,就只處罰了其師嬴虔和公孫賈。
至於說什麼嬴駟流放,更是無稽之談。
律法之於君王,自然只是其統治的手段。
商鞅能做到刑上大夫,就已經難能可貴了。
就算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韓非子,也概莫能外。
韓非子同樣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王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
沒錯,臣下必須守法,而君王則只需要會權術。
這也情有可原。
畢竟,你向君王推行自己的學說,到最後律法還要凌駕在君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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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君王怎麼可能會認同你的學說。
所以,你只能諂媚。
這裡就不得不提一下儒家的先天優越性了。
儒家本來就極講究尊卑秩序、等級禮儀。
孔子總說“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其中要復的“禮”就是指“周禮”。
而周禮,就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宗法制為代表的等級制度。
非常符合統治階層的需求。
所以,春秋戰國時期,各個國家都對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學大家以禮相待。
只可惜,戰國時期,諸侯混戰,這些理論於爭霸無用。
所以,儒家學說未能成為七國的座上賓。
但和平時期,君王需要儒家的尊卑秩序,等級禮儀來維持統治。
因此,儒學成為了後世千年封建王朝的官方正統學說。
如今,趙高將“獨尊儒術”改成“獨尊法術”,一些思想自然也需要向儒家靠攏。
否則,律法要真凌駕於秦始皇頭上,秦始皇也斷然不會認同這個“新法家”。
於是,趙高繼續道:
“比如,加強儒家的‘三綱五常’的思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教導百姓要忠君、忠父,忠夫,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聽到這一點,秦始皇微微點頭。
他自是希望所有大臣都忠於他,所有百姓都忠於大秦。
不生謀逆之心,不做悖逆之行。
否則,他剛一死,就有人篡詔謀逆,這誰受得了?
你說是不是啊,趙高?
然而,李斯對這一點卻微微皺了皺眉。
要知道,在春秋戰國時期,是講究君明臣賢的。
有道是:君不正,臣投他國;父不慈,子奔他鄉。
可若按照趙高所言,以後無論君賢明昏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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