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不該之失(第1/2 頁)
李勃去二大隊找隊裡的統計員要3月份的生產統計表,在大隊值班室,聽到駐所檢察室的趙紅英正和負責管教工作的段秋蓉副大隊長大聲說話。
“這也太不應該了,怎麼能犯這麼低階的錯誤呢,真影響執法機關的形象!”趙紅英情緒激動地說。
“趙檢察官,先別激動,咱查一下卷宗,看到底是哪裡出現失誤了?”段秋蓉極力勸解道。
“段隊長,你看花名冊上這個學員,洪菊花,審查站收容時間是3月16號,而登記的作案時間是3月23號,都進了審查站了,哪裡還有作案時間啊?”趙紅英越說越激動了。
“就是,這也太馬虎,是不是2月23號?”段秋蓉疑惑地說。
“不管是幾號,我們檢察出來了,就得去查實,看是哪裡出現了差錯。”趙紅英情緒穩定下來,意志更加堅定。
“隊裡沒有學員的檔案,要查得去前面管理科檔案室去查了。”段秋蓉無奈地說。
“段隊長,你忙就不用去了,派一名管教幹事跟我去前面核實吧!”趙紅英說著,把學員洪菊花的基本情況記錄在自己的工作筆記本上。
“小田,你陪趙檢察官到管理科查檔案。”段秋蓉對著一個年輕的女幹警喊了一聲。
李勃看到,兩人一同走出二大隊的大門,也把注意力轉移到自己的正事上。
午飯後,李勃和管理科的魏曉華一起從食堂走出來,順便問了一句:“小魏,二隊那個叫洪菊花的學員,檔案裡哪裡出問題了?”
“噢,你說的就是駐所檢察室趙紅英發現的那個問題嗎?”魏曉華好像沒當成多大的事。
“是啊,關鍵的時間點出了問題,還不是大事嗎?”李勃吃驚地問。
“艽毛,那就是個筆誤,多大點事,還抓住不依不饒的!”魏曉華有點不滿地說。
“筆誤?是從哪個環節產生的,查清楚了嗎?”李勃的好奇心越發強烈起來。
“查了,肯定不是在咱這兒產生的,咱接收學員,都是照抄照轉上面轉來的檔案,誰去關注那些細枝末節?”魏曉華輕描淡寫地說。
“那是公安辦案環節出現的差池嗎?”李勃接著又問。
“很有可能。一個辦案民警,一天都要處理幾起案子,出現筆下誤不足為奇。”魏曉華判斷說。
“送一個人進勞教所,限制人身自由,應該慎重才對,輕率地批了,難免造成不好的影響,不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嗎?”李勃很嚴肅地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哎呦,夥計,你這也太上綱上線了。文書出錯,事實只要存在,打擊違法行為有錯嗎?”魏曉華顯出不高興的神態了。
李勃不想激怒同事,就降調說:“咱不說誰是誰非,也不會去追誰的責任,我只想知道,遇上這樣的問題,該怎樣處理?”
“處理?還能怎樣處理?把勞動教養決定書發回當地市級勞教委,修改一下,再發給咱一份就妥啦!”魏曉華輕鬆地說。
“關鍵時間點有問題,不會出現冤假錯案嗎?”李勃突然問。
“喂,夥計,我覺得你該去檢察院,你咋和駐所檢察室的趙紅英一樣的口吻啊!”魏曉華好像又要被激怒。
“好,我不說了,這事我就不該問,妥了吧!”李勃笑笑擺擺手說。
“要不是咱是老夥計,我早發火了。”魏曉華也勉強笑了笑說。
兩人在南北兩座辦公樓之間的大道上分開,各自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李勃回到辦公室,還是在想這件事,心裡依然放不下。警察辦案,筆頭雖小千斤重,怎能不慎重呢?想想豫劇《十五貫》裡的那個況鍾,雖然只是古代一個小小的縣令,認真辦案,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為民做主,也不怕丟官罷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