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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我跟一群瘋子日夜相伴。生不如死。
我被關進一間鐵房子裡,又暗又潮濕,白天曬不到太陽,晚上才有一點點月光從牆頂的小窗子裡透進來。那個時候,我忽然又想起了跟jan定的那個十年之約,我想我可能要失約了,我會死在瘋人院。絕望,無邊無際的絕望,讓我終日以淚洗面,我已經不敢大聲咆哮了,我越情緒過激,他們越以為我是真的瘋了。直到有一天阿丁來看我,我告訴他實情,他才想辦法將我弄了出去。可是出了瘋人院又能怎麼樣,除了佛羅倫斯爸爸留下的這棟舊宅,我已經一無所有,剛開始還有阿丁和其他幾個朋友接濟著,可時間長了我都不好意思去找他們,只好四處借債,借不到了就跟男人上床,因為出來不久,我的毒癮又犯了,離開那些東西的麻痺,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如果不是前天遇到jan,我幾乎不會再去想那個十年之約,太漫長了,我怕我活不到那一天。親愛的jan,如果那天我沒有去赴約,請別責怪我,對於這份愛,我已經拼盡了全部力氣,現在僅存一口氣,也不知道能不能撐到五年後。我只是很遺憾,活不到那一天,就無法證明,我是始終如一地愛著你的,因為我失了約,我沒有始終如一地將這愛堅持到底,又如何讓你相信我是愛你的?
第四章 神自有安排(3)
冷翠捧著姐姐的日記,一個上午,都沒有挪位置。太意外了!她居然發現了姐姐的日記!
怪不得她強烈地想要來這裡住,原來是冥冥中姐姐&ldo;有意&rdo;的安排。整整兩天,她沉浸在姐姐的日記中難以自拔。十五歲登臺,十六歲成名,十八歲戀愛,十九歲分手,二十歲結婚……這就是姐姐的人生,日記看到一半冷翠就慟哭到難以自抑。
姐姐的悲劇人生是從養父去世後開始的,養母也就是小姨後來改嫁給了法國一個大酒莊的繼承人,就是日記中的杜瓦叔叔,那個酒莊的具體位置姐姐沒說,但她反覆在日記裡提到普羅旺斯,估計酒莊應該就在其附近。從舞蹈學院畢業後,姐姐在酒莊裡生活過一段時間,她的繼父好像對她還很不錯,很疼愛她。姐姐雖然感激他的疼愛,卻並沒有叫他爸爸。她還是很懷念那個已經死去的當醫生的爸爸。而母親卻從不提及他,母親全部的生活就是討好現任丈夫杜瓦叔叔,嫌女兒礙事,就整天催促著她快點出去演出,當有一天意識到女兒已經成名,又對女兒寸步不離了,十分積極主動地幫女兒打理一切演出事宜。當然,最主要的就是替女兒&ldo;保管&rdo;出場費。開價,收錢,都是她一手包辦。然後就是逼著女兒參加各種社交party,從服裝,化妝,包括舉止言談,都一一介入。女兒在她的操縱下儼然成了個貌傾全巴黎的交際花,或者乾脆說,是個搖錢樹。以至於當女兒因極度厭倦這種浮華虛偽的生活逃回義大利時,母親勃然大怒,連酒莊都不待了,氣急敗壞地趕到義大利拉女兒回巴黎。母女倆的交鋒從此無休無止,日記中記錄了一段她們的對話,冷翠看後簡直觸目驚心,世上還有這樣的母親?
‐‐你必須回巴黎,這麼多年的努力不能毀於一旦。
‐‐是怕你的努力毀於一旦吧。
‐‐那又有什麼錯,我這麼辛苦地培養你不就是為了讓你出人頭地嗎?
‐‐是啊,出人頭地!為了出人頭地,為了演主角,竟然逼我跟劇院老闆上床,你還是我的母親嗎?
‐‐上床怎麼了?女人的身體就是為了獲取利益的,同樣是上床,如果是跟個流浪漢上,你什麼都得不到!
‐‐我真為有你這樣的母親而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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