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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我氣的把槍摔在了一邊,同時掏出了手榴彈,咬死了步槍,我不炸死你才怪。
拔開引線,我學著電視裡的樣子數著數,準備延時三秒扔出去,結果剛出手,手榴彈就炸了。無數碎片打在我的身上,把書包給我炸得千瘡百孔。要不是身前身後揹著兩個書包,我現在已經被炸成馬蜂窩了。
“草泥馬的,抗日神劇太尼瑪坑了。”對此我心有餘悸,無力吐槽。手榴彈引爆時間就四秒,我特麼受你們影響,在手裡攥了三秒。
據說寫抗日神劇的編輯每天核桃、雞蛋的不少吃,這都是補腦良品,怎麼反而就給補弱智了?
膽戰心驚的掏出第二個手榴彈,這次說什麼也不敢延遲了。存放年頭這麼長的東西了,爆炸不爆炸完全看心情,我可不敢再攥手裡延時了。萬一拔了線就炸也有可能。
“噗通!”,拔掉引線後,我直接把手榴彈扔了進去。
三秒鐘以後,手榴彈落水砸起的水花趨於平靜,再等了幾秒,還是沒響。
“哎呀我操!”我崩潰的捂著臉原地蹦高。不該響的響了,該響的卻不響。這讓我拿什麼拯救我的步槍?
然而就在這時,事情發生了轉機。原本竄進水裡的巨蛇此時又騰空竄了出來。而讓我欣喜的是,巨蛇的肚子那裡,步槍的腦袋露在外面正忽閃著舌頭直喘氣。
“哈哈哈!”我看著滿腦袋是黑血的步槍大聲的喊叫著。
它被吞居然沒有窒息憋死,反而自巨蛇肚子裡掏開肚子鑽了出來。雖然樣子極慘,但至少它勝了。
“步槍,出來!”這句話和“步槍,加油”意思是一樣的。我話音剛落,巨蛇的肚子就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又被豁開了幾十公分。隨後步槍不管三七二十一,鑽出來落在了水裡,隨後快速的遊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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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洞外天
開膛破肚之後,水蛇自然無法生存,在步槍游回案上的幾分鐘之後,水蛇已經失去了生氣,碩長粗壯的軀體浮在了水面上。
先前步槍咬死盜墓團伙,且毫髮無傷,我就覺得它不一般,今天它可以如此兇險的從水蛇肚子裡再爬出來,更說明它的不一般。更肯定一點的是,我低估了步槍的能力,至少它比我勇敢。因為我在面對這條龐大水蛇的時候,選擇的是開槍射擊。而步槍卻如同勇士一般直面生死,這一點我就不如它。
游上岸的步槍短暫的休息了幾分鐘以後,再一次下水了。下水以後,徑直游到巨蛇的旁邊,隨後用嘴咬住了巨蛇的尾巴,死命的往回拖,它的意圖很簡單,要把巨蛇拖上來。
這條巨蛇的體重估計比我還要重,步槍拖著非常吃力。見此,我也下水,和步槍一起把巨蛇屍體拖了上來。
拖動水蛇的時候,我發現了一個問題。此處黑水不但可以阻隔水面下的氣息,還可以隔絕我的靈氣。也就是說,在水裡我的靈氣無法施展,因此拖動巨蛇憑的是力氣。也因為這個原因,上岸之後我才累的氣喘吁吁。
而在巨蛇拖上來以後,步槍並沒有閒著,而是快速的在巨蛇的腹部用爪子摸索著什麼。
許久,在巨蛇的腹部,步槍從原先被自己掏開的口子裡咬出了一個圓球狀的物體,隨後跑到我的跟前,鬆口放到我的手上。
這個圓球通體透明,入手還有一絲清涼。我已然猜到了這是水蛇的內丹。無論是哺乳動物或者是冷血動物,只要身有修為,都會自體內產生內丹。但是我手裡的這個內丹雖然品相不錯但個頭很小,由此可以判斷,這條巨蛇只是體型龐大,修為卻很一般。
“你吃吧,我要這東西沒用。”我笑著摸了摸步槍的腦袋,把內丹放到了它的嘴邊。
步槍並沒有張口,而是左右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