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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幹,沒法留下印記。她這會兒折騰這個那個的,就是想在方伯豐的什麼東西上留個神識印記,然後自己得空就跟著他去。自從上回見了方伯豐那一身的疤點,她就決定下回等方伯豐再出去就跟著去瞧瞧。
她自己雖得了個肉身,如今看來其實還是同真正的人身差了些東西的,畢竟都不會死,怎麼能一樣!加上又有自家大哥給的法寶,那真正凡人的艱難,叫她想她是想不出來的。可若是不曉得難在何處,那又如何找使之變得容易的法子?最容易的辦法就是跟著去瞧瞧,看看到底受的什麼罪,為什麼受的,然後自己再想想辦法看。
可是這留不了神識印記,那到時候可怎麼找人!這凡間的東西還真是不……忽然想起來,自己有不是凡間的東西啊!趕緊從靈境裡砂石地上撿了一顆小石子兒,拿出來看看,同這邊的石頭也沒啥不同。神識一落上去,才知道差別,不怎麼費力的,就留了印記了。看來看去,最後用一點生漆把那石頭粘在了盤香架子裡。躺下了用神識一探,立時知道位置所在,這才高高興興打了個哈欠,心滿意足地睡去。
第二天方伯豐同黃源朗和另外一個農務司的管事在城門回合後就直接從登仙渡坐船往翠屏鎮去了。靈素去三鳳樓轉了一圈,見沒什麼事兒,這日也不用上工,雞和豬都已經餵過了。回院子裡穿上斗篷跟靴子,一點腳追著神識印記跟了上去。
這神行靴,若換個神識強些的人穿著,御風輕而易舉。可到了靈素這裡就不行了,還得憑藉點東西才行,幸好如今已經可以點水而行,要不然就得在岸邊追著水裡的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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