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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辛苦不辛苦。」導演代替眾人表態。
去警察局的路上,顧安安非要跟顧如許坐一輛車。顧如許被磨得沒有辦法,於是坐在了副駕駛上,安安和其他警察坐在後排。
「媽媽,警察是什麼呀?」安安眨了眨眼睛,問。
爸爸說有困難找警察,警察特別厲害嗎?比爸爸還厲害嗎?
顧如許一向不喜歡和小孩子打交道——事實上從五年前無故失眠起,她就不喜歡跟人類打交道了——此刻卻說:「警察是英雄,是不會讓你受欺負的人。還有,我不是你媽媽。」
顧安安眨了眨眼睛,說:「媽媽不會讓我受欺負,爸爸也不會。媽媽和爸爸都是英雄。」
顧如許:「我不是……算了。」糾正不過來了。
警察笑了笑說:「我們不是英雄,我們只是普通人。但如果需要幫助,我們會盡力而為。」
「哦。」顧安安想了想,說:「就是很好、很好的人!」
顧安安童稚的話語給大家帶來了很多安慰,大家的心情都放鬆了一些。
到了派出所,警察先是查詢了李華梅的戶口檔案,發現他們一家登機了四口人,其中大女兒今年十歲,小兒子今年八歲半。
「那這是誰?」
「這是我親戚家的啊!我幫他帶一下孩子!」
「可錄影裡,你怎麼說是你女兒?你兒子八歲,這個小女孩看起來也就三歲,怎麼還是你兒子的姐姐了?」
「……」李華梅不知道怎麼辯解了,她特意讓顧安安做姐姐,因為姐姐天生就該照顧弟弟。可現在怎麼說?她總不能當著警察的面,非要說顧安安是姐姐吧。
「他們一群客人,我不好解釋那麼多,乾脆說是我女兒。至於弟弟……啊對!我兒子小名叫弟弟!」李華梅說。
「那你十歲的女兒呢?」警察再次嚴厲問道。
劇組總共舉報了三件事情,警察直覺,這或許是最嚴重的事情。
因為一個活生生的人,不見了。
而此時的顧安安在另一個房間裡錄口供。
顧安安完全離不開顧如許的樣子。警察們便勸顧如許跟安安呆在一塊兒。
沒想到顧如許倒是跟顧安安呆在一個房間裡了,只是坐在角落裡閉著眼睛,完全不想搭理的樣子。
警察柔聲說:「不用怕,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
顧如許看了看媽媽,一時拿不定主意。
爸爸說,在媽媽的世界裡,不能告訴別人自己的身份,也不能提自己能看到鬼。
可爸爸也說,要聽媽媽的話。
警察繼續引導:「警察叔叔都會保護你的,不要怕,你知道什麼都可以說。」
顧安安看著半空中漂浮著的鬼魂,那個鬼魂很悲傷,很想把自己的悲傷告訴其他人。
「媽媽,我可以說嗎?」安安問。
顧如許正在閉目養神,忽然說:「說。」
顧安安下定決心,說:「她花了一千塊買我,她自己說的。而且,她把姐姐埋在了屋後頭的山裡。」
姐姐?埋?
警察們對視一眼,頓時重視起來。
第3章 幫助
李華梅一直沒法說明自己的大女兒去了哪裡,再加上顧安安的口供……
警察們沒有忽視這條線索,而是嚴厲審問李華梅。
休息室裡,顧如許依舊坐在角落閉目養神,只是緊緊皺著眉頭。
顧安安走到顧如許旁坐下,問:「媽媽,這裡的人,可以買小孩嗎?」
顧如許一向是不怎麼喜歡跟小孩說話的。
但此刻,顧如許睜開了眼睛,說:「不可以,這是犯法的。她會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