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頁(第2/2 頁)
而當時,正好是小葵花公司代言人官宣後最熱鬧的時期,鬱青珩剛起訴,訊息就飛快傳開了,說其中沒有鬱青珩的推動鬼都不信。
最可恨的是,蔡闕思前想後,一經調查才發現,那個代言人所屬公司的老闆,跟鬱青珩關係匪淺,也難怪身為流量明星開的價卻不高。
這就是一個針對蔡闕設下的套兒!
蔡闕仔細地問詢過小林,小林委委屈屈、怯怯懦懦地承認自己有抄襲,但他覺得這並不是自己的錯。他回想了很久,想起來件事,去年的時候他加了一個很聊得來的網友,對方給了他「靈感」,想不出好的設計,大可以參照一下在國內冷門的國外藝術家的作品,比如鬱青珩。
所以都是對方誘導自己的錯。
網友在小林開始沉淪抄襲路的時候就消失了,但他的微訊號還沒刪,而這,明顯是一個不常用的小號。
蔡闕用了不太正規的渠道,查到了微訊號真正的主人——李姐。
得知這個事實的時候,蔡闕都快驚呆了,可李姐已經不在公司,鬱青珩起訴公司沒多久,她就找了個藉口離職,蔡闕也被她拉黑。
後來蔡闕想辦法透過別人聯絡上她,問她到底怎麼回事,李姐沒有正面回答,卻也沒有反駁蔡闕的猜測——她確實是故意誘導的小林,也確實受了鬱青珩的指令。
再多的李姐就不肯說了,蔡闕沒有辦法逼迫她,卻想起了另一個人:冷少。
他早就覺得鬱青珩不對頭了,明明他是後認識的,冷少卻一直維護他,直覺讓蔡闕找到了答案,他找了個機會灌醉冷少,發現了真相。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