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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小就難教的了,可能是被我們幾個縱壞了。’我長大之後,媽媽提起往事,便會笑著說。”翁美玲在成名後接受訪問時如是說道。翁母口中的“我們幾個”指的是翁美玲的父母以及她的舅父陳景。
翁美玲不好教,除了頑劣,而且事故頻發,她記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便是因為貪玩而差點淹死。“我最記得,有一次我闖了大禍,還差點丟了一條小命。那年夏天,媽媽帶我到淺水灣去游水,不過她自己和幾個朋友一起遊幹水(打麻將),把我放在岸邊讓我玩水。”
獨自一人玩耍的翁美玲,很快顯露孩童的貪玩和無知,她說道:“初生之犢不畏虎,無知的我,不喜歡被泳圈箍著,便偷偷放開泳圈,獨個兒走向海中,不料愈走遠發覺海水愈深,我嚇得驚呼起來,還好救生員及時發現我的所在,把我救起,自此之後,我便變成膽小如鼠了。”
翁父去世之後,翁美玲的舅父陳景便與她們母女倆關係更加密切,陳景一部分地承擔了撫養翁美玲的義務。但對於一個沒有血親的舅父,童年的翁美玲便產生了特殊的好感以至於“愛意”,如果舅父談了女朋友,她的心裡還會莫名其妙地吃醋。
“記得小時的我,經常向舅父撒嬌,竟然要他喂才吃飯(注:此時的翁美玲已滿七歲,不是嬰兒),而看到舅父結識女朋友,我心中便很不高興,大概是擔心舅父被人搶走吧!於是我在他的女友面前向他撒嬌,令他大感尷尬,因此他的女友對我的態度各走極端,或是很疼惜我、或是很憎我。”
後來,翁的舅父與舅母Shela結婚時,翁美玲已經成年,並在香港發展,童年時代懵懂的情愛感覺早已煙消雲散,翁美玲對於這個情深義重的舅父只有尊敬和祝福。她特地從香港飛到英國去擔任伴娘。每次寫往英國的家書,也是以“媽咪、舅舅和Shela”起頭,對於這位可人的舅媽,她早就失掉了當初傻氣的妒忌。
第一章 童年(3)
翁美玲自小便愛藝術,音樂、舞蹈和繪畫都是她所喜愛的。
關於藝術細胞,翁美玲自信自己很早就有了。似乎從這個時候起,翁美玲便種下了進軍娛樂圈的種子。“記得年紀很小,我便十分熱愛舞蹈,一聽到音樂,會不自覺地隨著音樂節奏擺動身體。後來,我還學過芭蕾舞呢!”聊起過去的這段“藝術人生”,翁美玲總是很興奮,畢竟這個時候,對於藝術的喜愛是出於一種真實的感受,而不是從影之後,許多角色的飾演身不由己。
她在訪談中同時透露了她對於繪畫的愛好,以及和舅父的情誼。“另一方面,由於舅父是個畫家,他還為我繪畫過不少肖像,因此受到薰陶,後來我在英國升學深造時,便選擇了紡織設計系。還準備在時裝方面大展拳腳,想不到命運的安排,竟是要我重返香港,過著在熒幕上表演的生涯。我小時候是很頑皮的,簡直不像是個女孩子,我喜歡舞刀弄劍,媽媽甚至擔心我會變成一個男人婆。”
童年時,家人將她與馮寶寶作比,讓她感到興奮不已,仔細端詳馮寶寶和自己的樣子,連她自己也覺得和馮寶寶很相像,這讓她不免感到一絲自戀的快樂。
在採訪時,翁美玲有些得意地回憶這些往事,當然最後不忘記謙虛一回:“不過聽說馮寶寶小時候很乖,我就不同了,由於是家中獨女,父母和舅舅爭著寵我,自然把我寵壞,我媽也說我自小就很難教。”
就像《射鵰英雄傳》裡的黃蓉一樣,翁美玲也有很男孩子的一面。小時候,因為父母寵愛,翁美玲行事任性,喜歡我行我素,不把母親的嘮叨放在心中,做事風格完全不像個女孩。
曾有一次,鄰居的男孩教她捉蜻蜓,她一學就會,之後便立刻在屋前的沙灘捕捉玩耍,自娛自樂,一口氣之下,捕捉了四十多隻蜻蜓,全部放在一個盒子內,把它們帶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