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同姓不婚(第2/2 頁)
三順是否願意恢復本姓,他家長輩是否同意改姓!
兩刻鐘,延氏小娘子嗚咽著闖入宅院,自己進了偏房,趴到床上嚎啕大哭,以淚祭奠自己死去的情感。
烏氏嘆息一聲,與範錚一道向延喜告辭,出了宅院。
“想不到我自立國做媒妁,在敦化坊崴了腳。”
烏氏苦笑。
還好沒有進入到六禮階段,否則更是騎虎難下。
“烏姐姐說和婚事,應該會得到衙門的一定獎勵吧?”
範錚不是在無端猜測,因為前朝死的人口太多,此時朝廷正積極鼓勵婚育,《令有司勸勉民間嫁娶詔》也是因為這個背景而誕生,並且沒遭到多少阻力。
烏氏淡淡一笑,並不接話。
是或者不是,一切由你猜測。
“敦化坊已經整理出適齡丁男、中女的名冊,想請烏姐姐儘快安排他們談婚論嫁,爭取在五月末之前成婚。”
烏氏的眼裡閃過一絲喜色、一絲疑惑。
有相應名冊,要加快六禮速度,縣衙的賞錢自不會少。
但是,聽範錚的口氣,似乎從六月起就不宜婚嫁了?
噗,他只是個最底層的小坊正而已,懂什麼大勢?
……
地動山搖。
樊大娘的步伐,能讓整個敦化坊為之側目。
問題在於,樊大娘還不是虛胖,是真壯實,那塊頭連範錚都有些恘。
“喲,坊正兄弟,聽說你還惦記著為姐姐招夫婿吶?”
鋪子大開,荷葉雞香開始瀰漫。
範錚哈哈一笑:“這不是怕姐姐寂寞嗎?姐姐的雞肉,買賣興隆哩!”
樊大娘豪邁大笑:“一般一般,就混個生活。還有啊,坊正你可得記住了,這雞,它不算肉啊!”
雞不算肉,典出《新唐書》。
(馬)周每行郡縣,食必進雞,小吏訟之。
帝曰:“我禁御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
李世民因為愛才,偏袒馬周,這是一定的。
但這也與唐朝只認牛馬驢羊等畜類為肉、雞鴨鵝等易飼養的家禽另算的習慣有關。
相對而言,雞鴨的靡費要便宜得多。
讓御史下鄉,又不是讓御史去當和尚。
徵收稅賦是有定數的,雜賦則區別有點大,肉與非肉的數目可真不一樣。
租庸調只是針對莊戶人家、務工人員。
名滿天下的東市、西市,大約相當於後世的批發市場,小商小販的,當然是在各自坊內經營。
至於打通坊牆經營,現在還沒誰有這狗膽。
長安城在前朝營建時,就是按一個超大型軍鎮來建的,各坊就是按一座要塞來設計的。
可惜的是,真到外敵打進來,坊牆基本沒什麼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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