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嫁個鳳凰男之彩禮(第3/4 頁)
澀,他不敢吃請,也不敢請人吃,哪來的朋友?
史書傑週末回家一趟,跟他爸媽說:“爸媽,這個月初六我要訂婚了。”他話外音是:爸媽,我要訂婚了,需要彩禮錢,你們手頭寬裕就給我拿點。
可是爸媽像聽不明白一樣。媽媽傻呵呵地說:“訂婚好啊,訂了婚年前結婚,明年添個大胖孫。”
爸爸抽著最便宜的哈德門不出聲。
史書傑失望了,他沒有明說需要錢,爸媽不是傻子,兒子要訂婚回家來幹什麼他們應該能明白。說到明面上爸媽不給拿錢更尷尬。他沒有吃午飯就回來了。
史書傑週末沒有約於如嫣見面。他連續一週沒有露面。
於如嫣心疼史書傑,她知道史書傑正在籌錢,肯定不順利,不然不會一直不露面。以前恨不得天天見面,一天不見面得打好幾個電話,這次連個電話也不打。
於如嫣勸媽媽勸不了,史書傑籌錢籌不到。她不知道怎麼辦了。
她拉開自己的抽屜,看到自己的銀行卡躺在裡面,偷笑一聲:“有了!”
她跑到銀行一查,卡里足足有三萬八。她上班兩年了,除了過年過節給爸媽買點禮物,吃喝從來沒動過她的工資。買衣服媽媽搶著付錢。她每月兩千多點的工資,兩年竟然攢下三萬八。
於如嫣從卡里取出三萬六,只留下兩千準備訂婚時給史書傑買禮物。
晚上,於如嫣包裡放著那三萬六瞞著媽媽出了門。她出了樓洞給史書傑撥去了電話:“喂!書傑,你沒籌到錢吧。”
“唉!你怎麼知道?”
“你一個星期沒見我說明籌錢不順利。”
“如嫣,我沒用!唉!”
“書傑,我有辦法了,我把我工資卡上的錢取出來了,有三萬六。你現在出來吧,我們球場見,我把錢給你。”
“真的?太謝謝你了!如嫣,你是我的福星,你是我的救星,我要一輩子對你好,我太愛你了!”
史書傑小跑著來到球場抱著於如嫣轉了三圈。
史書傑終於湊夠了六萬六的彩禮錢!週末,史書傑高高興興地帶著於如嫣到城裡買訂婚三金。
他們來到金店挑三金。三金花費可是沒有頂,一枚鑽戒幾千幾萬幾十萬的都有,項鍊金的,白金的,吊墜又分金的,玉的,鑲鑽石的,各種各樣,五花八門。價錢差距很大,耳環也一樣。
史書傑懷裡揣著一萬塊錢,這是除了六萬六的彩禮能拿出的最大額度。看到金店裡的首飾,他心裡十分害怕。他寸步不離地跟著於如嫣,於如嫣看鑽戒,他心裡打哆嗦,恐怕於如嫣張口說:“就它了!”
於如嫣只是飽飽眼福,根本沒說買鑽戒。哪個女孩不想結婚時戴上一枚精美的鑽戒,越大越自豪。鑽戒象徵著永恆不變的愛情,每個姑娘都希望自己愛情永存,所以結婚買鑽戒是習慣。但是鑽戒價錢高,史書傑嚇得要命。
他忍了很久終於開口勸於如嫣:“如嫣,三金全買成黃金的吧,金戒指,金項鍊,金耳環。等以後嫌棄樣式落伍了,還可以融化了再做新樣式的。以後鑽戒的樣式看不中了,是沒辦法改變的。”史書傑覺得自己很好笑,心裡明明怕於如嫣買鑽戒超支,嘴上卻說方便今後改樣式。他這樣心口不一還不是被錢逼的。他要是有錢,一定勸於如嫣買個大鑽戒,戴出去他史書傑臉上有光。
於如嫣理解史書傑的心情。錢!錢!錢!都是錢惹的禍。不管史書傑有沒有錢,至少他的心屬於她一個人。別說讓她買金戒指,就是買個黃銅的,給她畫一個她都願意。
最後,於如嫣不發表意見了,史書傑看中什麼買什麼。項鍊買了一條分量小的。算起來一共不到八千。史書傑帶的一萬塊錢又給於如嫣買了一件紅毛衣,一件毛呢紅外套,皮鞋,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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