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鯉通李也(第2/2 頁)
二十一年,受封曹王,二十三年賜實封八百戶。李治即位之後加滿千戶,先後被任命為授梁州都督,後歷任虢州、蔡州、蘇州三州刺史。
與前面那些能幹的兄長不同,李明是個出了名的浪蕩子,自詡文人,不羈世俗。這輩子,最大的愛好就是喜好藝術,他的行書和飛白書還是有一號的。
他在蘇州刺史任上,常常與文人們鬧出一些違背王法、世俗之事,他的長史孔禎時常勸諫,並以淮南王的舊事為諫。可李明卻覺得孔禎在詛咒他,針對他。
事後證明也確實如此,他的親信就是酒後無德,對個奴婢施了暴,孔禎便動用刑法將其杖斃,而且還是當了李明的面兒。
奴婢嘛,與王府的貓狗,其實沒多大區別。李明想不明白,罪在仗著,或者驅出王府即可,孔長史為何要把事作的這麼絕。
孔禎呢!也是語重心長的告誡李明,若將來,他跟這個奴婢一樣,有冤不能伸,有苦不能恕的時候,會不會後悔漠視了她的清白。
也正如孔禎說的那樣,蘭臺接到匿名彈劾本章,彈劾李明蠱惑太子謀反。李治當然是相信自己兒子的,可卻不相信李明,派人將他押到長安,狠狠地罵了一頓。
而李明也是悔不當初,懊悔不聽孔禎之言,為王不善,為臣不誠,以至於輪到他自己時慚愧莫名,無言以對。
還好這次三法司查無實據,並沒有坐實他蠱惑東宮謀反的證據,否則皇帝就不會以他放蕩不羈,有違皇家禮制等輕微罪名,將他降為了郡王。
不許他返回封地,還要帶他去洛陽,明顯就是不相信他。而且,他也清楚,聖人不喜歡他,否則不會把他過繼給巢剌王李元吉為後。
謀反是死,被聖人猜疑還是死,與其跟三哥一樣連累闔府的老小。李明覺得,還是他一個人死,更簡單些。他有五個兒子,不希望兒子們被砍頭或流放煙瘴之地。
李治的表情,異常的嚴肅,摸著扳指,沉聲問道:“他提到老三了?”
見孫兒點了點頭,李治長長地嘆了口氣,謝映登也適時的找了個藉口退了下去,這裡的事涉及皇家秘辛,不是他能聽的。
抬手示意李守義起身,李治感慨道:“朕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便跟著老三學習騎射。老十四,挺會找比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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