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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何問,還有那些被選中的孤兒院的孩子們,恐怕很難逃脫被迫為顧欣然提供血液的命運。
從頭到尾,韓諾從未想過要傷害謝家的任何一個人。
鮮血蜿蜒的樓梯浮上腦海,韓諾頭痛欲裂。
法律賦予未成年人一定的權益,他深深知道,即便有一天,所有的事情都真相大白,顧家兩姐弟也會因為這項未成年人保護法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可對於受害人而言,誰又能心甘情願的接受這個結果?
顧媛本就有罪,於公於私,韓諾都做不到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她逃脫法律的制裁。
他已經因為謝晨,而放過她一次,不會再有第二次。
韓諾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好,我再給你五天的時間,但是韓正,不論如何,這件事,不能牽扯到謝家任何一個其他的人,包括謝俊在內。”
“好,我知道該怎麼做。”
冷冽的寒風吹動韓諾的劉海,韓諾穿著單衣現在寒風之中,身體被凍的毫無知覺,他卻依舊一動未動,硬生生的忍受著這股刺骨的寒冷。
謝晨從醫院回來,開門沒見到人,走進房間一看,人穿著個睡衣在外面挨凍,氣得都不知道說什麼好。
“你幹什麼呢?本來就不舒服,你還找病生呢?給我進來!”
韓諾眼神有些閃躲,臉色也有些怪異,只是很快就壓下去了:“我沒事,就是想透口氣。”
“你本來就感冒了,還透什麼氣?給我進去!”
謝晨也不知他怎麼想的,不舒服還吹冷風,這幾天都是這樣,一不注意就跑來吹風。
韓諾沒看他,只低垂的視線問了句:“顧媛那邊怎麼樣了?”
【作者有話說】
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項罪名源自於相似案例下,一位律師所說的話,故沿用在此。
他說,明知其有危害行為,卻並未盡到管理義務,再次造成他人重傷,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這位律師說的是最低刑法十年,羅翔老師也講過這個罪,但他所說的都是比如傳播x病什麼的,沒找到和這種案例相似的言論。
為儘量縮小誤差,我特地檢視刑法條例,前一位律師說的最低刑法十年,是在主觀故意的情況之下。
而非故意情況下,司法解釋就是三到七年。
另提醒寶寶們,天氣逐漸炎熱,狗性情也格外躁動,大家千萬不要隨意觸碰不熟悉的狗。
再喜歡,再可愛,狗終究還是有傷人的潛在威脅。
也提醒養狗的寶寶們,遛狗一定記得牽狗繩。
“沒事,都解決了。”
連續幾日的奔波,謝晨也累極了,他伸手抱住韓諾,像是一隻疲憊歸巢的野獸,眼裡滿是濃烈的依戀,企圖從深愛之人身上得到一絲安慰和溫暖。
他把頭埋在韓諾的頸側:“好累,讓我抱抱。”
撥出的熱氣弄得韓諾有些癢,微微偏頭躲開。
謝晨不依他,故意湊的更近,牙齒咬上韓諾脖頸間最細嫩的皮肉,叼著磨咬。
懲罰似的非要把人弄疼不敢再動,才滿意的說了句:“再動還咬你。”
平常霸道慣的人,偶爾流露出撒嬌的表情,讓韓諾也有些忍俊不禁:“抱著我就不累了?”
“嗯,抱著你我心安,心安就不覺得累了。”>>
謝晨吻了一下韓諾的唇瓣,笑著說:“得虧我有個能幹的好媳婦兒,要不然,我這次都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韓諾面容微變,難受地閉上眼睛。
適才吹了冷風,韓諾的身體都是冰的,謝晨抱一會就鬆開手,怕他又感冒,硬逼著他在熱水裡多泡了半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