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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著記憶找到書房的位置,還沒走近,就看到一個熟悉的背影。
清澈的天空下,午後的陽光正好,柔和地勾勒他的身影,一不小心就容易變得俗氣的印花襯衫,在他身上竟然格外的好看。
沐靄面對著清澈的湖水,靜靜坐在落地窗前看書,並沒有注意到她。
程曦停住腳步,不著痕跡的退了幾步,打算趁他還沒有發現,悄悄離開。
剛轉過身,身後傳來熟悉的聲音。
「跑什麼?」
聲音裡似乎還帶著點笑意。
程曦轉過身來,看見沐靄已經放下書,緩緩朝她走了過來。
既然已經被發現,程曦只好放棄離開的打算,假作鎮定跟他寒暄,「沒、沒啊,你不睡午覺麼?」
沐靄笑著解釋,「我有些認床,睡不著,就下來找兩本書看。」
然後特別自然地問她,「你想找什麼?」
程曦實話實說,「突然想練字,我常用的那支沒帶來,過來看看有沒有合適的鋼筆。」
「這裡書倒是不少,鋼筆似乎沒有看見。」
「哦,那我再去別處看看。」
程曦轉身欲走。
沐靄拉住了她。
加上剛才在觀光車上的那一次,這是倆人今天第二次肌膚接觸了。
程曦穿了短袖,沐靄的十指骨節分明又纖長,正握著她的小臂,零距離的觸碰讓她有種錯覺,好像他手掌炙熱的溫度,快要灼傷她的面板。
「等下。」沐靄鬆開她,從自己的褲兜裡掏出一支鋼筆遞過來,問她,「這支可以嗎?」
程曦一眼就認出來,那是之前他們一起愛心理發獲得的獎品。
沐靄手裡這支銀色的,正是當初跟她換去的。
沐靄的那支黑色的,如今還好好的收在程曦家裡,從來沒拿出來用過。
沒想到,他居然將刻了自己名字的這一支隨身攜帶著。
其實她看到沐靄拿出筆,已經沒有了練字的心思,不過話已出口,只好點點頭。
「可以的。」程曦對筆沒什麼要求,何況派克的筆一向好用。
沐靄將筆塞到程曦手裡,沒有再說什麼,繼續回去看書。
他表現得這樣坦然,程曦也只好當什麼事都沒有,在書房找了張桌子,開始練字。
剛開始的時候,程曦還沒辦法集中精力,原因無他,沐靄的存在感太強。
但一會兒之後,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
程曦越寫越順暢,完全沉迷於練字,並沒有注意到,落地窗前的沐靄已經放下了手中的書。
她正在寫的是歸有光的《項脊軒志》。
明朝的文學家裡面,程曦最喜歡的就是宋濂和歸有光。
寫到「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時,耳邊突然傳來一道聲音——
「你也喜歡震川先生?」
沐靄的聲音乍然出現,程曦嚇了一跳。
對於沐靄的話,她還蠻意外,「嗯,你也喜歡他麼?」
沐靄點點頭,「我很喜歡他的散文風格,樸實無華,對家人的感情都真摯。比如這一句,娘以指叩門扉曰:『兒寒乎,欲食乎』,一下子就懂了他對幼年喪母的遺憾。」
一說起自己的喜歡的作家,程曦就滔滔不絕,「在他筆下,母親,妻子,甚至婢女,都是很好的女性形象。有人說歸有光太幸運,怎麼可以遇到這麼多好女人。但我有時候在想,會不會是,他天生就有一顆善意美好的心呢?所以,他才能在暗淡破敗喪氣的歸氏家族生活裡,看到女性柔美潔淨的光輝,並鼓勵自己將破敗人生過下去。你覺得呢?」
「嗯,我覺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