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團同學(第1/3 頁)
這個世界的詞曲作者收入,和林夕前世差不多。
普通的創作人,一首歌可能也就幾百上千塊。
好一點的,能有兩三千就不錯了。
但行業內的頂尖的創作人,就完全不同了。
邀請他們寫一首歌,價格可能達到四五萬,甚至上十萬。
而且這只是詞曲費用。
後面每年還會收取版權費,有些情況,根據合同的不同,還會參與收益分成。
《我們的歌》就是如此。
畢竟來參賽的創作人質量參差不齊,創作出來的歌曲更是無法保證,新時代公司不可能直接事先預付錢,將參賽期間所有創作的歌曲買下。
“林老師,你看三萬的價格怎麼樣?”
王曉凱很大方。
開價很高,這已經是行業內一線創作人的價格了。
能賣到一首歌三萬的,無一不是創作過多首爆火單曲的知名作曲作詞家。
“價格可以低一點。但我只賣演唱權。”
林夕不為所動。
三萬價格的確很高。
他現在也挺缺錢的。
如果沒記錯的話,他現在銀行卡里面,所有積蓄加起來也就三千多。
沒辦法。
他一個在校大學生,雖然以前也寫了些歌,並且透過‘裙帶’關係賣出去了,但價格都很便宜,一首也就兩千塊左右。
可是自從大二開始,能靠寫歌賺錢後,生活費、書學費,林夕就沒有向家裡要錢。
所以積蓄存款並不多。
不過,缺錢歸缺錢。
林夕作為穿越者,眼光並不短淺。
這首《帶你去旅行》,是口水歌不假,質量很差。
但是具有大火潛力。
一旦火起來,各種商業用途、音樂平臺下載受益,將會極為可觀。
不是幾萬、甚至幾十萬的事情。
舉個例子。
就像前世的楊臣剛,就因為一首《老鼠愛大米》賺了一點幾個億;雨神花了5000塊賣了一首《廣東愛情故事》,也賺了上億。
當然。
這兩首歌都有一定的運氣成分在。
而且他們賺的錢也並不是完全因為歌曲帶來的受益。
更多的是他們透過這首歌有了名氣後,去走穴、商演、接代言、上個各種節目。
王曉凱還想再談談,他想徹底買下這首《帶你去旅行》,又提高了幾次價格。
不過林夕都拒絕了。
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
最終花了一萬的價格,買下這首個的演唱權。
如果以後涉及到這首歌的商演、翻唱所帶來的的受益,大頭都是林夕的。
“林老師,合作愉快!”
簽了合同,兩人握手。
林夕銀行卡上多了一萬。
“我接下來準備去找樂隊老師,排練這首新歌,林老師要不一起去旁聽下?提提意見什麼的。”王曉凱提出邀請。
“不了,我還約了人。”
林夕毫不猶豫的拒絕。
他得是有多想不開,想折磨自己,才會跑去旁聽王曉凱排練唱歌?
而且。
他也的確約了人。
說曹操,曹操就到。
“小林子~”
一位穿著染著黃色頭髮,臉上帶著大墨鏡的苗條年輕女孩走了過來。
雖然穿著很簡單隨意,衛衣牛仔褲,但氣質卻照樣出眾。
簡單來說,就是有明星感。
“白師姐?你今天也在公司嗎?”
王曉凱扭過頭,眼神頓時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