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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的記憶轉達給您。
事實上您說得沒錯,在巴茨小姐死前的幾個月內,我曾數次造訪葛蘭姆路30號(一共四次)。如你所說,鄰居提出的申訴沒有一項屬實。她的貓被照顧得很好。在我造訪的那幾次,她家裡的貓從來沒有超過七隻(我最後一次造訪時是六隻,巴茨小姐因那隻貓的死深感悲痛),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還有更多貓存在。
我在1978年3月第一次造訪,提出了兩項建議:(1)在廚房門上安裝寵物出入口,讓貓可以自由在房子與花園間來去;(2)將公貓結紮,以減少鄰居對臭味的抱怨。兩項建議她都照做了,儘管後來陸續有人對她提出申訴,但我沒有任何理由懷疑她疏於照料或虐待她的貓。事實上,我甚至向警方表示那些申訴是出於惡意,應該加以調查。然而,我並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對此採取行動。
1978年11月15日,我同事和我在她家所看到的情況則大為不同。從我的最後一次造訪‐‐1978年8月的某一天‐‐到11月的那天早晨之間,她似乎又多了15只貓。如果您手上有一份警方對該事件報告的影印本,就知道我們找到了五隻死公貓,另外還有五隻公貓被關在後面臥房裡,極度驚恐且傷勢嚴重。老實說,那些死貓要不是自相殘殺就是讓人扭斷了脖子,而活的那些則受到嚴重的折磨和忽視,只剩下皮包骨,滿身都是相互打鬥所造成的抓痕和咬痕。獸醫決定立刻替其中三隻施行安樂死,另外兩隻也在48小時內死去。其餘的11只貓全都是母貓或結紮過的公貓,其中有六隻是我以前造訪時曾見過的。
依我之見,警方用&ldo;髒亂&rdo;來形容該屋是太客氣了。事實上,那裡根本令人作嘔。傢俱擋住了廚房的寵物出入口,因此貓群在屋裡大小便已有數日。巴茨小姐自己的衛生條件非常可怕,未沖的馬桶發出臭味,地上滿是骯髒的衛生紙和糞便。這樣的情況讓我感到驚恐,雖然我不明白她的情況何以在8月到11月之間惡化得如此嚴重。的確有證據顯示她在酗酒‐‐我記得警方在屋裡找到50多個烈酒的空瓶‐‐這或許跟她情況的惡化有相當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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